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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张通江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蓬安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23 16:20:22

 

  蓬安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张通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南充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目前南部县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通江简历

 

  张通江,男,汉族,1970年8月生,四川蓬安人,省委党校在职大专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8月至1991年10月,在蓬安县鲜店乡财政所工作;

 

  1991年10月至1992年4月,在蓬安县原向东乡财政所工作;

 

  1992年4月至1996年5月,在蓬安县财政局农业股工作;

 

  1996年5月至2003年3月,任蓬安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间,1998年8月至2000年7月,在四川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蓬安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3年3月至2015年1月,任蓬安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任蓬安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6年5月至2019年5月,任四川蓬鑫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在蓬安县财政局工作;

 

  2020年4月至今,任蓬安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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