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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拖沓推诿办理计生手续 相关责任人一律先停职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11 16:41:12
    11月8日上午,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优化办在市级新闻媒体中开展的“媒体问效”活动对市人口和计生委进行了“问效”。南充晚报记者就市人口和计生委年初公开政务承诺兑现情况,以及上半年民意测评收集到群众反映市人口和计生委的相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访了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席双全。

  记者:年初市人口和计生委向社会作出了促进全市人口均衡发展、开展优质计生服务、规范行政行为等公开承诺,并提出了具体目标任务,请问,这些承诺均能兑现吗?

  席双全:所有承诺都提前兑现。我市人口实现了持续均衡发展,目前,全市总人口控制在756.7万人以内,出生人口控制在6.56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12%。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稳定在83.4%以上。今年以来,我市95%的育龄妇女和30%的男性享有了生殖健康服务,全面落实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农村奖励扶助达82678人,特别扶助3014人。

  记者:在上年的民意测评中,群众反映生育手续办理程序繁琐,特别是流动人口办证要往返跑多趟,建议减少审批程序,实行异地办证。请问,对此是如何落实整改的?

  席双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整改,制订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的实施意见》,全面实行公开办证、限时办结制度、办事一次性告知、信守承诺制度等制度,减少了办证程序、缩短了办证时间。我市现已全面启动网络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业务,主要针对外省到我市的人员和省内其他市州到南充工作的人员,我们采取了到网上直接办证的办法,就避免了像过去那样,往返来回办理相关手续的麻烦,此举提速办事效率50%。市人口和计生委将不定期组织检查组开展督查,发现计生手续应该当场办结而不当场办结的,故意拖沓、推诿办事群众的,对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一律先停职后调查处理。

  记者:群众还反映,对于超生孩子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为什么不同地方标准不同,甚至有极个别的通过找熟人可以少交?

  席双全:根据国务院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己决定。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社抚费征收都做了具体的规定,各省的规定不一致,四川包括我们南充农村和城镇以及县与县(市、区)之间征收的标准不一致,主要是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基准、基数不一样。对农村居民按照小孩出生的上一年或发现违法生育的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乘以六到八倍,城镇居民按照小孩出生或发现违法生育的上一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六到八倍。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不一样,各县(市、区)之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不一样,所以有差异。

  此外,《根据四川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家庭特别困难等)可以实行分期缴纳。我们将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征收严格按标准,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厉查处。(南充晚报  记者 徐朝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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