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握重构政治生态“三个永远在路上”新形势,主动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直面新挑战,为开创南充新未来,建设成渝第二城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纪律保障,必须强力推进正风肃纪
坚定政治方向,强化看齐意识。要把贯彻市党代会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市委看齐,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要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主动服务大局,找准结合点,选好突破口,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市党代会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持续正风肃纪,强化纯洁意识。把支撑点定位在构建精神家园上。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锤炼砥砺党性。把结合点定位在加强管理监督上,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努力树立新班子的新面貌、新形象。把切入点定位在作风专项整治上,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压实“两个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完善责任机制,健全定责项目化、履责常态化、巡责长效化、考责绩效化、追责制度化的“五责五化”工作机制,特别是对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虚化、党员意识淡化造成严重腐败的地方和部门,严格“一案双查”,形成“共同履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纪律保障,必须着力强化执纪监督
强化对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落实市党代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把市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到具体计划、具体项目、具体工作措施中去,做到党委、政府的中心摆在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经济建设主战场设在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督办到哪里;中心任务分配到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配合到哪里;矛盾的中心出在哪里,纪检监察工作就协调到哪里。
强化对权力规范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破解“两集中、两到位”难题。积极推动党务公开和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党政主职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围绕招商引资、招投标、涉农领域、财政专项资金运行、重点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完善防控制度体系。探索开展新任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社会领域防治腐败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强化行政效能情况的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完善96960行政效能投诉热线运行处理机制,对影响市委“155发展战略”的投诉,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通报,确保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强化纪律保障,必须竭力践行“四种形态”
加强谈话提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发现苗头性问题要主动谈话提醒,对那些问题性质不太严重、能够主动说清情况,并且付诸改正行动的党员干部,给机会、给台阶、给出路,用纪律轻处分或组织处理“治病救人”,切实做到宽严相济。
加强问题初核。对线索清晰且有可能严重违纪的,要及时核查,严肃处理,加强警示,以达到当头一棒、猛击一掌的目的,充分体现组织对干部的“最后挽救”。对于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个人和带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案件,必须及时核查、严肃处理。
加强案件查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反党的“六大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坚决做到“零放过”,对插手干部选配和人事调配、插手工程建设和资金安排、插手土地出让和资产处理的行为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等腐败案件坚决做到“零容忍”,对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等行为坚决做到“零姑息”。
四、强化纪律保障,必须全力维护群众利益
严格督查强农惠农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继续深入整治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治理各种乱罚款、乱摊派、乱收费现象。把整改问题、维护民生的评判权更多地交给群众、社会,搭建多渠道反映、多媒体监督、多途径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平台。
继续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建设“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示范点”为载体,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政策落实、风险防控、村务监督、便民服务、信访举报“五个直通道”活动,着力推进县乡村社四级行政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基层用钱、用人、用权行为,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着力构建维护民利长效机制。建立服务重点产业项目备案、联系、巡查和联席会议等制度,保障产业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开展“减负护农、清障护企、维权护居、除弊护康、纠偏护保、治费护学”行动,查处涉农、涉企违规违纪问题。深入开展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包访、干部下访、网络接访、智能办访、定期通访和适时巡访“六访维稳”活动,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者:洪峰 营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