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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调整全部到位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10 15:28:08
    今年以来,南充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强化纪委的监督责任,全面规范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确保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聚焦主业,种好“责任田”。

    一是统计摸底。今年初,市纪委对52个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分工情况进行了全面统计,梳理分类汇总,为规范分工准备了第一手资料。

    二是出文规范。针对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参差不齐、个人分管愿望不一的实际,市纪委于今年2月向市直部门下发了《规范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并与各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沟通,明确要求市级各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对已分管的,立即调整。对因所在班子成员结构等特殊原因需要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以不与履行监督职能相冲突为原则,并须报经市纪委同意。

    三是督促到位。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情况,市纪委对42个未完全按要求落实到位的部门,分别与其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进行沟通,摸清原因,提出进一步规范方案。根据沟通情况,按照“从严把握”的要求,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逐一函复。目前,52个市直部门已有25个单位自行落实到位,市纪委对其余27个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的50项工作进行调整,明确不再分管。

    四是形成制度。市纪委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要求今后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对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分管的,必须事先报经市纪委同意,并不得分管与监督工作有冲突的工作。市纪委将定期对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未规范落实的将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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