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延伸和拓展。两年多来,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工作安排,8家先期试点单位勇于先行先试、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破题起步、攻坚克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试点工作打下良好思想基础、实践基础和制度基础。今年9月,中央纪委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扩展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和加强对改革重点联系单位指导的工作方案》,明确将工业和信息化部等6家单位纳入扩展改革试点范围,将国家开发银行等6家中管金融企业和中国石油等5家中管企业作为改革重点联系单位,改革试点工作进入新阶段。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目的就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下属单位监督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动解决垂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逐级弱化、监督向下延伸不够不到底等问题,着力提升监督全覆盖有效性。只有一以贯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一体抓好制度的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垂管单位领导管理体制的监督体系,才能充分发挥改革的先导、突破、创立作用,不断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把准深化改革的政治方向。垂管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始终坚持首先从政治上看。试点工作中,各单位不论是推进“两个责任”一体落实、逐级夯实,还是建立健全具体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机制;不论是激发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监督作用,还是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都将是否有利于更好做到“两个维护”,是否有利于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改革的成效也正是由此而来。这启示我们,深化垂管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唯有秉持改革初心、坚持正确方向,方能保证改革顺利推进、逐步深化、取得实效。要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强化政治监督、压实政治责任,确保垂管单位从“大脑”到“神经末梢”都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方向、确定的路线走;通过深化改革,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以正风肃纪反腐的监督推力,推进垂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深化改革,推动垂管单位完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使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聚焦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深化。从实践来看,改革试点工作就是在坚持问题导向中找准、抓住了重心和重点。巩固、深化、拓展改革试点工作,必须在遵循顶层设计要求基础上,充分汲取先期试点经验,针对存在突出问题,把准改革主要任务:构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贯到底的工作格局,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覆盖、层层贯通、落实落地;健全完善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健全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健全完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级内设纪检机构系统集成、上下一体的工作体系,更好发挥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健全完善改革配套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健全完善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地方纪委监委顺畅协作、条块联动的工作机制,在更大范围内形成监督合力;健全完善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着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遵循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改革需要勇气,但行稳方能致远。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全方位全过程,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推动党的领导和监督一贯到底,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稳中求进,立足党中央明确的改革体制机制总体框架,结合实际创新细化完善配套制度机制,抓好各项已有制度的贯彻执行,坚定稳妥、以稳促进、以进固稳。坚持分类施策,既总体把握共性特征,又区分把握个性特点,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量体裁衣”,增强改革的针对性穿透力。坚持系统观念,凝聚改革共识、夯实改革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深化改革强大合力。要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为目标要求和方法路径,加强纵向贯通、横向衔接,使监督体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