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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现象折射日常管理需加强
来源:市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4-12-05 10:15:23

 

        2012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22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26名干部受到处理。这一结果,在充分彰显从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成果的同时,也暴露出了当前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违法违纪的表现形式多样
        (一)泄漏办案机密。2012年6月,阆中市清泉乡纪委书记李××、北门乡纪委书记周×,在组织调查南门坝土地置换涉嫌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过程中,二人作为调查组成员,违反办案纪律,向被调查人通风报信,致使调查工作不能顺利进行。
        (二)私分公款。仪陇县檬垭乡纪委书记陈××利用工作之便,扣留并私分县财政局下拨给檬垭乡兴隆村林××、三圣村袁×、大包村罗××生猪圈舍修建补助资金共21.8万元,陈××自得6.65万元。义门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与该乡党委书记唐××、乡长周×从垃圾填埋场工程中虚列工程款8万元,其中开支3.8万元,下余4.2万元被三人以发放福利补助的形式私分。
        (三)违规经商办企业。西充县双洛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何×违规承建鸣龙镇河脉桥村通村公路。顺庆区安监局原纪检组长苟××违规参与经商办加油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城管局原纪检组长冯××以子女名义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被调离纪检监察机关。
        (四)滥用职权。顺庆区顺河乡原纪委副书记苟××在负责顺河乡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收取群众房屋照相费700元,用于私人开支;违规为其姐苟××、其弟苟××办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资金手续,产生了不良影响。
        (五)讲排场。仪陇县义门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莫××利用工作调动之机搞迎来送往。莫××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生在深入反对“四风”的重要时期,给党员干部的形象带来了极大伤害。
        二、违法违纪的原因复杂
        (一)党性修养不够。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不注重政治素质的培养,对日常的党性修养不重视,存在着思想滑坡的问题,久而久之,党性观念就出现了偏差,行为也就必然出现偏差及至错误。
        (二)日常监督弱化。少数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信任代替了监督”,对内部监督工作淡而化之,有的对存在的问题不敢正视,存有“怕出丑”的心态和“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导致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干部自我监督不力,自我放纵,抱有侥幸心理,以致最后发生违纪行为。
        (三)常态化教育薄弱。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在教育工作上重视不够,认为教育工作是虚的、是软的,出不了政绩,在思想和行为上将教育工作搁置一旁,致使纪检干部接受教育讲了形式,走了过场,结果导致防线出现缺口。
        (四)特权思想存在。有的纪检干部认为纪委是监督别人的,片面认为自己就生活在“保险箱”里,从而将自己置于监督之外,在心理和行动上将规章制度视着“稻草人”。没有有效的制约,出问题也是必然的结果。
        三、监督管理需切实加强
        一是强化常态化学习教育。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真正让干部走进“课堂”,坐得下来、学得进去、学有所获,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建立完善学习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细化评估办法,检验干部学习成果;要把纪检干部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培养干部、发现干部、使用干部的重要渠道,强化学习成果的运用。
        二是拓宽监督的途径。要强化内部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好纪检干部监督室的作用,放手开展工作,对纪检干部的活动全面纳入监督视野;整合多种监督资源,充分运用群众监督、网络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强化八小时外的监督,确保监督不留空档。对发现的违纪干部保持零容忍,坚决严肃处理。
        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大纪检干部的交流,特别是要实行定期交流与不定期交流相结合,通过交流的形式,实现干部队伍“吐故纳新”,焕发新的活力;要拓宽用人渠道,畅通入口,吸纳优秀人员,又要打通出口,将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净干事的优秀干部选配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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