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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为官不为”还需要多方有效作为
来源:市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4-10-20 11:05:32

 

        □罗伟

        “为官不为”的现象还客观存在,其危害不可小视。治理“为官不为”是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现实举措,需要对症下药、需要多方有效作为,让那些“只吃饭不干活”的人受到严肃处理,让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人受到深刻警示,让那些默默无闻埋头苦干的人受到尊重推崇,最终形成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敢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一要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为官不为”的根源就是理想信念淡薄,治理“为官不为”就需要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一方面,要不断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加强对中特理论的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精神的把握,武装和纯洁我们的思想;另一方面,要强化群众观点,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地站在群众的立场想问题、做决策、出主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体现为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要培养敢于担当的优秀品质。“为官不为”的多种表现形式,归结为一点,就是在工作上的担当不够,或者说担当的品质缺失。一方面,就是要坚定不移地做思想解放的先行者,真正地把思想用在解决突破科学发展瓶颈的关口,把智慧用在推进社会建设的切入点,把心思用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最前沿。另一方面,要强化责任的落实。要建立完备的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形成责任体系,对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刚性约束,对责任不落实滋生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以此倒逼责任落实。
        三要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治理“为官不为”仅有教育引导是不够的,还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一方面,要加大监督检查的频率,拓展监督检查的渠道,充分依靠群众、舆论的力量,及时主动发现问题,及时主动解决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将“为官不为”者适时在媒体上点名道姓曝光,让其无所作为形象公诸于世,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四要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为官不为”具有顽固性和复杂性,治理“为官不为”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来保障来推动。当务之急就是要建立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和考核机制。“为官不为”者必须受到追究,这是治理的重心所在,对“为官不为”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为其留下侥幸的机会,留下“下不为例”的包容。要强化考核激励,用严格的标准评出优劣,真正地让“为官有为”者受到推崇,让想干事、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位子、有舞台、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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