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南充市监察局会议室,一个局长办公会正在举行。与会者神色凝重,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启动对一起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相关监管失职的46名部门人员的问责程序。(7月19日四川日报“南充46名监管失职人将被严厉问责”)
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侵害群众利益,被认为是一些干部作风的“通病”。采取问责,成为各地治理“通病”的对策。此次南充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抓住一些典型案件,扎实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就是对问责敢于亮剑之举。
实行问责制,其实早已有明文规定。早在200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比如规定,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等都将受到问责。
虽然早有问责制,但事实是,一些地方对违纪者却不敢亮剑,处理不敢逗硬,或者在问责中因人而异,造成执行中没有“一碗水端平”,因而出现个别干部任然心存侥幸,作风漂浮,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任时有发生。
问责,要敢于亮剑,必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我们首先要形成共同认识,绝不偏袒违纪者,对哪些“敢闯敢试”者,在处理中绝不手软。只有做到在执行中“一碗水端平”,才能消除矛盾,让他人不敢再“违”。其次对开展问责制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不能搞一阵风,要通过严格的制度执行,取信于民。
问责,要敢于亮剑,必须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要做到像南充这样,“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一查到底,凡是违纪违规人员一律从严处理。”把问责作为正风肃纪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一条“硬杠杠”来抓。只有让制度经常化、制度化,发动广大群众对干部作风进行常态化监督,对举报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查实处理,才一定能有效解决“四风”问题。
有了好制度就要认真执行。只要我们对问责敢于亮剑,就一定能有力推进正风肃纪工作深入开展,就一定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好群众的权益,最终才能让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好成效。(文/姚力语 网络媒体著名时政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