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该省还利于民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截至5月底,全省共纠正查处拖欠群众款项问题2480件,归还拖欠群众款项约16亿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147件,收缴违规收费97万余元;查处违规使用医保和新农合资金1600余万元,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河北省开展的专项行动,正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大力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转型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党和政府在民生方面投入不断加大,一些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基层干部成为了腐败高危人群,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谁伸手动了群众的“奶酪”?公权如何成就了私欲?群众的“钱袋子”为何变成了私人的“提款机”……这些问题引发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拧亮聚焦基层腐败的“探照灯”
群众利益无小事,反对腐败无盲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地各部门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大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以2013年为例,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农村的案件8.3万件,处分8.7万人;严查发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教育等领域的案件,查处1.5万人,与上一年相比增长27.0%。
从省级层面来看,亦可发现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行为力度的加大——
浙江立案查办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800余件;严肃查处“小官巨贪”案件,共立案查办乡科级以下违纪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案件145件;
贵州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18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03人;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24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65人;查处涉农案件1084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1187人;
甘肃查处乡镇、街道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63件,处分573人;
河南立案查处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7752人,占全省处分总人数的97.2%;
广东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956件4132人,占全省立案总数的54.3%;
黑龙江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问题3535个,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586人;
广西立案查办基层干部案件1327件、征地拆迁领域违纪案件182件、危房改造领域违纪案件210件;
宁夏查处涉及强农惠农专项资金违纪违法案件2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9人;
……
可以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密切干群关系、全面推进改革的“拦路虎”、“绊脚石”,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当务之急。各地各部门深刻认识到形势紧迫、责任重大,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态度坚决、行动及时、惩处有力。
揪出损害群众利益的“硕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城市房屋拆迁建设处原处长董金生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共同及单独套取拆迁补偿资金,侵吞国有资产396万元,收受贿赂15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贵州省贵阳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白云大队原副队长舒翔因在巡查违法建筑过程中接受吃请并收受贿赂,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吉林省乾安县所字镇操字村村委会原主任吴信骗取退耕还林补助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南川乡红阳村党支部原书记杨进仁等6人因贪污农业专项补贴资金被开除党籍,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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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过程中,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纷纷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其中的典型问题,及时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让损害群众利益的“硕鼠”无处遁形。通过对各地公开曝光的损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进行梳理可以发现,一些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基层干部成为腐败的高危人群。
基层干部直接跟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对人民群众来说,基层干部的所作所为,直接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诸如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吃拿卡要、违反土地政策以及套取、侵吞、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就像嗡嗡乱飞的“苍蝇”,令群众深恶痛绝。
权迷心窍,利令智昏。不少违纪违法的基层干部,曾被党和群众寄予厚望,却最终败给了权、钱二字。在已经公开曝光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中,民生资金管理和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违纪违法现象尤为突出。以陕西为例,据统计,去年年初至今年6月下旬,该省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678件962人,其中399人在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环节被查办,174人在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等环节被查办,民生资金管理和征地拆迁两个环节被查办人数占总人数一半以上。此外,安全生产、矿产开发等方面以及涉企、医疗、教育等领域也都出现了一批把不住“权力关”的违纪违法人员,因其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容小觑。
怎样管住“乱伸的手”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必须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分析研判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对策,管住少数基层干部“乱伸的手”,正是践行群众路线、保持优良作风的有效途径。
当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何易发多发?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当前基层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不够阳光透明的情况,给了某些基层干部伸出手来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的空间。越是在基层,一把手的权力越难得到有效制约,“一言堂”、拍脑袋作决定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防止利益冲突的机制不够健全,某些基层干部在资金、利益、资源分配时优亲厚友,甚至利用公权力作为掩护谋取私利。
其次,监督管理不到位。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权力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缺乏有效制约的情况,社会公众、媒体舆论监督在有些地区得不到发挥,监督形式多为事后惩处,对基层干部的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仍有待于逐步健全完善。
此外,某些地区基层干部收入偏低、后顾之忧较多,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关系尚待理清等现实因素,也与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状况密切相关。
管住少数基层干部“乱伸的手”,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地各部门必须抓住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契机,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狠纠基层干部“四风”问题,持之以恒地推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强化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真正扛起监督责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此外,还需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扎实开展村务公开、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完善农村“三资”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记者 闫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