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村(居)监督组织工作从2011年11月启动以来,已在第九届村(社区)换届后全部建立。
据统计,村(居)监督组织共参与村(居)民委员会议事1万多次,协助化解邻里矛盾3万多件次,协助1000多个村进行了村级账务审计,纠正村(居)干部违纪违规行为300多件。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通过开展村(居)监督组织工作,开辟了村(居)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形成了以村(居)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居)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居)监督组织为监督机构的村(居)民主自治新格局。
据了解,村(居)监督委员会作为村(居)级组织中的监督机构,成员列席“两委”会议、听取“两委”通报,收集民意,对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在监督过程中,对发生的问题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