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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机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管理改为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直接管理
■派驻机构负责人的工资关系、编制关系、党组织关系均转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管理
昨日,记者从西充县纪委获悉,为更好发挥派驻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西充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直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计划用一年时间,探索派驻机构“直管”的有效经验。
据了解,试点工作围绕“改革领导体制、强化监督职能、确保工作实效”的思路,将派驻机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管理改为由县纪委、县监察局直接管理。其中,派驻机构负责人的工资关系、编制关系、党组织关系均转由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管理。
《试点方案》明确了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监督、调查处理一般干部违纪案件等8项主要工作职责,同时规定派驻机构负责人每月定期向县纪委、县监察局报告工作,每年向县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此外,为充分保证监督工作的独立性,派驻机构负责人不再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职务,也不再分管驻在部门的任何业务工作,但列席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
目前,该县新任命纪检组长经过任前培训后已进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