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县(市、区)党委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
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
如果出现“带病提拔”将实行责任倒查
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我市全面启动了县(市、区)党委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工作。
该项工作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开展,着重明晰党委政府及班子成员的职权边界,适当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具体事务要求,实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细化“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一律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完善规划委员会运作、国有土地出让、工程变更管理、投资项目审批等方面的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对“带病提拔”的责任倒查;强化县级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政府所有收支100%纳入预算;探索各项监督的具体路径,促进县委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记者了解到,一些县(市、区)探索开展了县委组成人员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县纪委对县委组成人员违反党纪的情况初步核实并直接向市纪委报告、县纪委副书记列席县委常委会等工作,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县(市、区)党委政府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党政职权边界不清、“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集体决策不规范,以及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等方面的高廉政风险问题,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将切实增强党和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开放度,不断提高县(市、区)党委政府执政能力和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