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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旧立新 行胜于言——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南充实践
来源:决策与务实杂志        发布时间:2015-03-30 1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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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伟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央纪委的领导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推进下, 纪检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稳步展开。 南充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中纪委、省纪委关于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精神,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深入扎实地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市各级党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上解决了一些地方和部门一度存在的“只挂帅不出征”问题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于全面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市委主动担责,全面履责,以上率下,形成了自上而下层层落实责任的良好格局。
  知责归位。2014年5月25日,省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下发后,市委随即召开常委会,就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作出部署,并逐一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应该抓什么、负什么责任,以制度形式解决了一些地方或部门党委(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责任不清,当甩手掌柜或者“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
  担责承压。市委切实把主体责任挂在心头,扛在肩上。市委与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签订责任书;各县(市、区)党委与乡镇(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党委(党组)签订责任书;各部门党委(党组)与内设机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做到了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
  履责思为。去年6月以来,市委启动对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督查工作,由市委常委带队分赴各地各部门,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述责晒绩。在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上,顺庆区委、西充县委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局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大会报告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
  全市各级纪委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有效避免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
  调整内设机构。坚持将更多的力量摆在监督执纪问责一线。市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后,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分别达到73.3%和76.7%。
  瘦身减负鼓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退出与履行主责主业不相符合的议事协调机构。全市九县(市、区)纪委书记、22个市直部门纪检组长、215个县级部门纪检组长职责全部归位。
  同体监督破冰。南部县、阆中市试点纪委对同级党委常态化监督。西充县纪委创新探索派驻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直管”试点,确保了监督更直接、更有力、更到位。
  实施一案双查。3个市级部门发生违纪案件后被随案检查,3名领导干部被问责;5个县(市、区)对10起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案件进行随案责任追究,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2人受到组织处理。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大力强化自身建设,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学习常态推进。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每月一次“清风讲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请进来、送出去”以及“上挂、下派”等方式,多渠道锻炼和培育干部。组织干部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实际工作中增知识、强责任、长能力。
  严把干部入口。市纪委出台了《南充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规范委局机关工作人员、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室主任的准入条件和程序,严把入口关。
  改进日常管理。市纪委监察局建立了“周安排、月小结、季交流、年总结”和每月督办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健全各类内控管理制度58项,查找风险点200多个,落实防控措施300多条。
  强化从严治理。市纪委全面梳理和研判了近年来纪检干部违法违纪情况,召开警示教育会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建立纪检干部违纪“负面清单台账”,对进入台账的干部纳入日常重点监督范畴;对已经构成违纪的,坚决实行“零容忍”。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深化纪检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编织好笼子成为全市各地各部门必然的现实选择
  适当分解“一把手”权力。市委明确,各级党政“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工作,分管了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分工,并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
  厘清和明确权力边界。市纪委确定蓬安县为规范党政权力运行试点县。去年以来,蓬安县委、县政府分别对职能职责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既相互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监督的权力运行机制。
  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市优化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市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
  严肃查处权力滥用行为。201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0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4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机制建设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探索和形成了一批切实可行的机制
  日常教育工作机制。市纪委在全市范围规划建成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关爱教育基地、知识培训基地,指导建成廉政传统教育基地、预防职务犯罪基地、廉政法治教育基地,有效搭建了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教育新平台。
  任职考试工作机制。南部县纪委建立了新任领导干部、新加入党员、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人员参加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的制度,作为干部任职资格的要件。2014年,南部县纪委对56名拟任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考试,其中已有37人走上了领导干部岗位。
  “两个为主”工作机制。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方面,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出台了《反映问题线索处置流程》《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及排查办法》,以及重要事项报告等制度;在“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方面,形成了相关办法,正在稳步推进落实。
  案件查处治本工作机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精心选择重大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市纪委在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案情、剖析原因,督促建章立制。(作者系市纪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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