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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多发需重视——以仪陇县村(社区)为视角
来源:市纪委案管室、仪陇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1-06 11:12:12

 

        2013年至2014年两年里,仪陇县立案查处村(社区)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19件185人,立案数占全县总数的61.7%,比上一个两年增长3倍多。遏制村(社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现象已成为当前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现实课题。
        一、主要表现
        一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此类案件所占比重最大,两年共查处25件,占该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21%。二是贪污、侵占集体财物。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增支出等方式,贪污侵占私分集体财物。两年共查处42件,占该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总数的35.3%。三是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惠农资金。利用审批上报、代办服务等机会,损害了群众利益。两年共查处21件,占该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总数的17.6%。四是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两年来查处22件,占该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总数的18.5%。
        二、主要特点
        一是集体违纪行为突出。通过所谓的“开小会”形式来研究“利益”分配,实现利益人人均沾,集体违纪现象尤为突出。二是集中体现在对物质利益的侵占。贪污、侵占集体财物,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惠农资金,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等违纪行为尤为突出。三是核实问题难度大。信访举报往往有夸大成分,且反映问题的事项多而杂,加之外出打工人员较多,调查中的印证和核实工作难度大。四是涉刑案件明显增多。两年来查处村(社区)党员干部多起案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社会影响恶劣。村(社区)党员干部生活在群众之中,其违法违纪行为在群众中影响很坏,直接损害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主要原因
        一是宗旨意识淡薄。有的村(社区)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加之一些村干部自身文化程度低,平时又放松学习,自身综合素质较差,导致偏离正确的价值观。二是规则意识不够。一些村(社区)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有的用白条和发票复印件报账,有的历年来收支科目不明,个别村甚至十多年不做账,财务收支情况全靠“嘴巴账”,制度形同虚设。三是日常监督薄弱。乡镇党委、乡镇纪委、村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的常态化监督作用未发挥,没有形成全方位监督的格局;加之受乡里乡亲的人际关系或者不善于监督等因素的影响,致使监督流于形式,为个别人的违法违纪行为留下了空挡。
        四、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不敢腐的高压态势;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出现大的问题。二要强化规章制度执行。重点抓好村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的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梳理农村村务工作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点,把干部的事务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关进“笼子”里。三要完善监督责任体系。要构建乡镇党委、乡镇纪委、村监督委员会和村民的常态化监督体系,强化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员、监委会主任和村民的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全覆盖,促使村干部自觉规范行为。四要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活动,深入开展党的宗旨意识、党的理论和党的方针路线教育,确保党员干部思想上的纯洁性。 (市纪委案管室、仪陇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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