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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务实推“三转”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再监督模式
来源:廉洁四川        发布时间:2015-02-12 08: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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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拟制,省政府印发了《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对纳入全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行权事项监督工作做出统一规范,着力构建行权部门日常监督、行权平台管理部门跟进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三重监管体系,在科学区分“两个责任”、切实强化行权监督的同时,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明确了制度依据,提供了实践遵循。主要做法是:

        理清职能定位。去年以来,为深入落实 “三转”要求,省纪委监察厅对全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效能视频监视系统、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系统等电子监督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认真查找和着力调整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不符的传统做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怀臣明确提出,要以求真务实、高度负责的精神抓“三转”,进一步吃透上级精神,进一步找准工作定位,进一步强化请示汇报,决不能名转实不转、新瓶装旧酒,也不能简单操作、大而化之,造成工作脱节。按照省纪委监察厅的统一部署,全省组织开展了电子监察工作专项调研,深刻领会“三转”要求,准确把握职能定位,全面了解各级职能部门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报经省政府同意,启动电子监察相关制度规范废、改、立工作。

        创新监督机制。在认真调研、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近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了《四川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区分“两个责任”,遵循“三转”要求,全面调整行政效能、行政审批等方面的监督权限设置和监督工作流程,构建了三重监督体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再监督”模式。一是行权部门日常监督。《办法》规定,各级行权部门应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通过本部门各类电子、视频监察系统,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日常巡查,建立巡查工作台账,出现预警报警事项,及时开展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行权平台管理部门。二是行权平台管理部门跟进监督。《办法》规定,各级行权平台管理部门应通过电子、视频综合监察系统,加强对本级及下级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和抽查、督查,对预警报警事项组织调查核实,督促抓好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移送行政监察机关(机构)调查处理。三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办法》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日常监管工作进行监督,对移送的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组织调查处理,开展执纪问责工作。

        推进科技防腐。在坚持把日常监督、一线监督工作有序移交主责、主管部门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着眼于推动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建设,加强对各类电子监察系统运行情况和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情况的综合分析,及时向各级政府提出系统优化升级、深化科技防腐的意见建议。省纪委监察厅向省政府提交了《关于深化行权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打造四川科技防腐平台的请示》,明确提出把平台优化升级与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持续推动行权目录清理、行权流程优化、风险防控点位设置等工作,逐步把政府采购、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矿产资源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领域纳入平台监管范畴,不断拓展平台防腐治腐的领域和功能。省政府认真组织研究,积极采纳省纪委监察厅意见建议,全面部署开展科技防腐工作,着力打造功能完善、覆盖广泛的综合科技防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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