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深入实施积极预防战略,全省预防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惩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制定出台《实施办法》,细化提出37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省纪委监察厅分6个专题对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进行解读;组织3次对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通报工作情况,督导问题整改,推动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联系实际,制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积极通过纪委全会、工作推进会等形式研究部署年度工作,落实责任分工。紧紧围绕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强化各项措施,深化建章立制,省市两级新建反腐倡廉重要制度830余个,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扎实开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预防腐败的有效方法,省纪委监察厅制发《关于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的意见》,构建集信息研判、集中排查、综合治理、效果评估为一体的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省属高校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剖析案例,加强调研,提出治理建议,督导整改落实。全年省市两级围绕教育医疗、建设规划、政府采购等领域,在76个单位(系统)开展了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
——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十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深入落实“五个规定”、“五个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发实施方案,细化各项措施。省纪委监察厅出台专门意见,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等领域典型案例剖析,跟进推动建章立制和监管措施落实。认真开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针对教育、卫生、交通、政法、国土资源等重点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问题,加强信访反映核查和违纪违法线索摸排,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全面整治突出问题,推动巡视整改落实。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深化。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围绕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创新防控方式,拓展防控领域,提升防控水平。德阳市、乐山市突出防控重点,分级排查确定A级廉政风险防控点位,制发专门监管办法,组织开展抽查审计;成都市开展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建设试点,在20个市级部门建立防控平台,推行“制度+科技”模式;泸州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三早三卡”机制建设,年内发放黄色提醒卡、橙色警示卡、红色纠错卡109张;广安市出台《廉政风险迹象管理办法》,确定27种风险迹象指标,科学提示风险,加强预警纠错;雅安市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进灾后重建项目,查找风险点370多个,制定防控措施436条,推动灾后重建项目规范管理、有序推进。
——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分级实施。坚持问题导向,紧扣预防腐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强化实践探索创新,省纪委监察厅制发《关于实施省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的通知》,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谋划和推进了10个省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和防腐治腐工作规范。各级各部门按照分层分类方式,探索实施210余个预防腐败创新项目,积累了宝贵实践经验。
——科技防腐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深化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科技防腐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全面梳理行权目录,固化行权流程,审核配置廉政风险点和监察点位,全省共清理并录入行权事项88万余项,审核设置廉政风险及监察点3779万个,初步建立起集监督、执纪、分析为一体的综合行权监督平台。制定《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督办法》,构建行权部门即时监督、行权平台管理部门跟踪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三重监督体系。开展行权平台预警报警事项集中处置,清理处理预警报警事项9万余个,积极推动网上行权、实时监督。坚持平台优化升级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紧密结合,深入查找权力运行流程设计和平台功能设计等方面的问题,持续优化完善系统,不断拓展监管领域,着力提升科技防腐水平。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得到加强。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活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亲自讲廉政党课,全省共举办廉政教育活动8953场(次)。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省纪委监察厅制发警示教育片2万张、警示教育读本11.8万册,各级各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各类警示教育片17314场(次),3.5万余名党员干部到法纪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开展任前廉政谈话2.3万人(次)、诫勉谈话2630人(次)、函询2903人(次)。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宣传,充分运用“廉洁四川”信息发布平台,刊载各类信息7100余条,网站总点击量突破1.1亿次,日均点击达30万次,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