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即变“闭门办信”为“阳光办信”,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变“被动接招”为“主动出击”;“三办”即直查快办、督查督办、协作联办;“三建立”即建立“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举报渠道,建立信访电子台账,建立《重要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及排查办法》、信访工作季度通报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