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委机关干部职工、市属企业班子成员参观省法纪教育基地等地,对市公交公司罗涛、王丹案件进行剖析,强化廉洁从业教育;二是严肃处理不执行廉洁从业规定人员,对南充发展公司等企业相关问题调查核实,责令相关人员作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被予以解聘;三是规范廉洁从业行为,清理办公用房、会员卡持有情况,对市公交公司等市属国有企业乱发钱物等情况专项清理;四是加大对企业监督检查,将企业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范围,对企业大宗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实行专人现场参与监督,并进行事后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