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仪陇县深入贯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紧扣“知责、明责、履责、问责”四个环节,坚决把“两个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教育引导知责。该县把落实“两个责任”纳入党委“大宣教”平台,通过廉政宣传、警示教育等制度,注重统管统抓、强化效果。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将省纪委精心编印的警示教育读本《忏悔实录Ⅱ》及时发到全县科级党员干部手中,组织学习,撰写读后感,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组织部门、乡镇一把手和单位管财、管物的5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实地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旁听案件审理,现场接受警示教育。利用“清风廉韵”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和《手机报》,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两个责任”短信20余万条。坚持对新提拔任职和转任重要领导岗位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廉政知识考试、任前廉政谈话教育,从思想上筑牢责任意识。
厘清任务明责。研究出台《仪陇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暂行办法》,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为24项,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为18项,围绕定责、履责、追责三大关键环节,提出了建立定责项目化、履责常态化、巡责长效化、考责绩效化、追责制度化的“五责五化”工作机制,从制度层面厘清了责任边界,让履责者明责,推进“知田善种”,形成责任落实的完整闭合链条和体系。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项目化管理,推行签字背书,年初县委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细化成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案件查办4大项12个小项,明确具体任务,与57个乡镇、78个县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真正把责任交到手上、压在肩上。严格执行单位“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述职述廉、谈话诫勉等制度,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严格管理履责。坚持顶层设计、监督检查和严格评绩相结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实。一是强化制度建设。针对老百姓反映最多、查处案例最集中的问题,出台《村(社区)两委干部“十不准”行为规范》、《仪陇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职责过错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法定不招标项目发包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力图通过制度建设,实现长期性、根本性、全局性、长久性、系统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标本兼治地预防腐败。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组建11个明察暗访组,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操大办、违规低保等问题开展开展常态化、无缝隙、全方位监督检查,着力加强对政府部门履职情况的再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倒逼责任落实。共开展集中督查6次,下达《督查督办整改通知书》91份,发出《督查通报》5期。三是强化述职评绩。今年,全县130个单位党委(党组)已向县委、到纪委提交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履责情况报告,5家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县纪委全会上进行了现场述职并接受县纪委委员现场评议。
敢于担当问责。强化问责追责、敢于较真碰硬,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一是着力治庸问责。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一律开展点名道姓式通报。今年以来,先后对4个单位10例违反工作纪律、2 例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的典型进行了全县通报。二是着力倒查追责。用好责任追究“撒手锏”,对大风乡党委书记等党员领导干部未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有关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三是着力诫勉问责。对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党委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不到位的17名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纪委书记进行了书面诫勉,对1名县级部门党组书记和2名乡镇党委书记给予了免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