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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14-10-28 14:31:26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将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作草案说明时指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为此, 有必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决定草案指出, 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草案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即12月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60年前,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
  1982年12月4日,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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