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清单化管理 工作项目化推动
———南充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综述
●罗伟
南充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试行“责任清单化管理,工作项目化推进”模式,确立了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明晰了纪委监督责任,建立以严格问责追究倒逼机制,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
以上率下推动 “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今年6月,市委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落实“两个责任”的保障措施。通过清单模式,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担责”的良好格局。
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深刻认识和理解“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切实履行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
市委书记刘宏建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为南充加快建设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向东表示,落实好“两个责任”,是各级党委、政府在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使命新担当,要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全面推进。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也召开会议,就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专题部署,要求要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现实意义,切实承担起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责任,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全面深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市纪委主要负责人要求,要把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列入工作日程;要创新工作方法,细化责任内容,量化责任标准,硬化责任追究,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构建起落实“两个责任”一盘棋的良好格局
6月12日,市委召开落实“两个责任”、深化正风肃纪工作会议,6月16日起,市委常委分别带队,到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约谈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纪委书记。
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层层落实。仪陇县委将落实“两个责任”逐一细化,明确具体任务要求,明晰了责任落实的激励约束机制。蓬安县委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构建起边界清晰、权责对等的责任体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建立了“知责、定责、履责、问责”体系。市人社局党组与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落实“两个责任”进行集体谈话,并逐一签订责任承诺书。
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均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承诺责任书,做到了全覆盖。
深入扎实地推进“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市纪委会同市委宣传部深入县(市、区)和市级相关部门就贯彻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专题访谈,在市级媒体上开辟落实“两个责任”专栏,同步发布访谈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范围。
市纪委指导南部县探索了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试点工作。10月14日,在南部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11名县委委员向全会口头述责述廉并现场回答县纪委委员的相关提问;县纪委委员对县委委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测评;县纪委委员对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人民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和县人民法院党组、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测评。此举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对于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具有标本意义。
6月20日下午,市农牧业局召开了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述责述廉大会。市蚕业管理总站、市农产品检测检验中心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全体干部职工参与民主评议。通过述责述廉,科(站)长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明显增强。
为纪检监察机关种好“责任田”提供重要保障
市委高度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主责,促进全面履职尽责。在行政编制、内设机构个数“两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体制机制和组织制度的创新,调整职责,进一步优化了内设机构设置;特别是紧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
最大限度减少纪委监察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保证各级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不错位、不越位。市纪委监察局对牵头和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各类议事机构进行清理精简,共取消或不再参与52个;全市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大幅精简,平均减少75%以上。
针对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管业务工作以外事项的实际,市纪委于2月向市直部门下发了《规范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的通知》,明确要求市级各部门(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原则上在党委(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对已分管的立即调整。目前,52个市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工得到了规范,确保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聚焦主业,种好“责任田”。
以倒逼的方式确保各级各部门承担起“两个责任”
为有针对性地解决“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市委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直接听取意见,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发挥监督执纪职责,对辖区内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市纪委监察局适时组织专项作风督查组,深入各地各部门进行专项检查。
市委明确提出,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市纪委启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问责制度,17人因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受到了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与此同时,我市5个县(区)对10起案件进行了随案检查,1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2人受到组织处理。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举报1688件(次),初核案件线索564件、立案47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7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0人;全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0件177人。重点查办“四风”案件130件,154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64件,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南充市召开落实“两个责任”会议
杨武秀深入基层调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