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认真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在落实“两个责任”、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省委书记王东明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3次听取汇报,明确指示要抓紧研究起草四川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全力推动”两个责任“有效落实。按照四川省委要求,四川省纪委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送审稿。5月20日,四川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意见》,5月25日正式印发。”
为推动《意见》落实,四川省委、省纪委借鉴中央纪委做法,从6月开始,受省委书记王东明委托,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带队前往21个市(州),与市(州)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交换意见,开展调研,宣讲《意见》。
6月11日至12日,省纪委副书记郑东风带队赴南充市宣讲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精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在南充市落实“两个责任”、深化正风肃纪工作会议上,郑东风对省委《意见》作了全面深入的宣讲解读,对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郑东风在宣讲指导时要求,各级党委、纪委,要深刻领会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全面把握省委《意见》的核心要义,统一思想、把握要求、明确责任,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要继续狠抓作风建设,以正风肃纪为突破口,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要扎实抓好省委《意见》贯彻落实,巩固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在会上就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更加自觉地肩负起管党治党这一政治责任,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求全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加快转变职能,推进执纪监督责任全面落实,围绕组织协调、纪律监督、作风督察、查办案件、警示教育等五项责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聚焦监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实效,真正执好纪、尽好责、把好关。
会上,市委书记刘宏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承诺书》,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武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承诺书》。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及纪检机构负责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会议召开前,郑东风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约谈市委书记刘宏建,市委副书记、市长向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武秀,并就南充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