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进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中,市住建局主动作为,对行政审批事项前置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将工程施工许可证前置条件由原来的20项精简为11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原来的17项精简为12项。办理时限明显缩短,深受群众的好评。
优化施工许可证办事流程。一是对于非局属受理要件,由行政审批科在政务窗口一次性向服务对象收齐;对于局属审批要件所有的表册由政务窗口一次性发齐。二是现场勘验由行政审批科通知指定科室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三是局内各科室(处)的审批项目,每周明确两个时间段,在规定地点,由行政审批科报分管领导主持集中审批。四是集中审批中的意见由行政审批科负责和服务对象交流,服务对象按要求修改后,由行政审批科转相关科室(处)完成审批终结。
简化施工许可证办事程序。将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理指南》20项申请资料压缩为11项,原申请资料中办证需要提供的《预拌砂浆购销合同》和《人员信息录入证明》等9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和取消。
精简规范后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已于8月15日正式实行。同时在建设企业中大力宣传,政务窗口工作人员将调整后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及时印刷,并对前来申请办证的企业人员进行阐释说明。在新《办理指南》实施的半个月时间,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企业代表对新的办证流程给予了充分肯定。(优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