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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统筹联动”打破“条块分割”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6 17:42:27
  如何推进中央驻地方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此项工作并不简单。受中央和地方纪检监察体制“条块分割”的影响,一些单位还存在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着”的尴尬。
  有着212家中央驻川单位的四川省,自2013年以来,通过整合监督资源,搭建联动平台,打破“条块分割”,着力推进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初步形成了“省纪委、监察厅牵头抓总,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中央驻川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具体落实”的格局。
  四川是怎样做的,提供了哪些借鉴?记者就此采访了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怀臣。
  记者:加强与中央驻川单位“统筹联动”是基于何种考虑?工作开展之初,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如何?
  王:近年来,各中央驻川单位在其上级党委和四川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不懈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发挥了重要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但是,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暴露出中央驻川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联合省直有关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发现,薄弱环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监督管理存在空白。中央驻川单位的上级管理半径太长,难以实时指导监督一线反腐倡廉建设;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囿于体制机制限制,又难以开展有效监督,个别单位甚至处于监督的“真空地带”。二是沟通联系渠道不畅。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中央驻川单位之间联系渠道不畅、管理职责不清的情况比较普遍。一些单位不知如何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个别单位甚至多年未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接触。三是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如中国移动四川公司发生的腐败案件,涉及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民营企业主51人,涉案人员违纪违法总金额达4亿余元,影响十分恶劣。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必须从大局着眼,进一步加强统筹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地方与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域覆盖、深度融合、整体发展。
  记者:怎样开展“统筹联动”?目前收到哪些成效?
  王:结合四川实际,省纪委、监察厅出台意见,着力构建以“目标同向、资源同享、防线同筑、廉洁同创、民心同聚”为主要内容的“五同共建”机制。
  “目标同向”即实现工作联动全域化。主要是强化省纪委、监察厅的统筹指导作用;强化省直纪工委、省委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省国防科工办纪委、省政府金融办的归口管理和联系职责;强化中央驻川单位的主体责任,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同频共振、步调一致的良好局面。
  “资源同享”即实现力量整合全域化。推动资源要素在行业系统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双向流动,提升区域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效能,积极推进信息资源、培训资源、监督资源共享。
  “防线同筑”即实现体系建设全域化。搭建区域性资源整合平台,深化教育、制度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合作,形成全覆盖的惩防体系建设网络。
  “廉洁同创”即实现风清气正全域化。强化腐败问题抓早抓小、抓整体意识,健全监督检查联合机制、行政监察联动机制、查办案件配合机制,针对区域内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开展联动联查,及早发现问题、综合治理。
  “民心同聚”即实现群众满意全域化。积极发挥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开展政风行风测评等活动,推动驻川单位“眼睛向下、重心下移、贴近一线”,赢得群众的支持信任。
  “五同共建”一经提出,既得到中央驻川单位的大力支持、积极拥护,又受到中央驻川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普遍认可和支持。截至目前,中央驻川单位主动与省纪委交流沟通工作150多次,报送动态信息300多条。中国农业银行还将四川省分行作为“银纪合作”试点行。
  记者:在具体工作中,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是如何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的?
  王:四川省纪委、监察厅高度重视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定1名省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为分管领导,明确监察综合室负责承办具体工作,6个纪检监察室分类联系中央驻川单位案件检查工作,各市州纪委、监察局负责联系党组织关系在本地区的中央驻川单位。
  具体工作中,一是加强协调服务,务求工作实效。先后为中央驻川单位协调解决案件检查等方面的问题50多个,发送警示教育教材3000余册,组织8000余名中央驻川单位干部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把近20个中央驻川单位纳入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体系。二是坚持分类指导,突出行业特色。既注重工作统筹、整体推进,又支持各中央驻川单位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搭建联动平台。与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四川省邮政管理局等21家中央驻川单位建立了纪检监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记者: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和天职,加强“统筹联动”后,这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王: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按照中央纪委、监察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在“五同共建”的框架内,着力消除驻川单位案件检查工作盲区,加大对驻川单位违纪违法问题的联合查处力度。
  一是构建全域覆盖的执纪监督网络。目前,省纪委已经把137家党的关系在四川的中央驻川单位厅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全部纳入管理,进一步延伸了执纪监督的触角。
  二是明确了规范有序的案件检查流程。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行业系统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对中央驻川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调查。省纪委、监察厅正在研究制定与中央驻川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在查办案件工作中相互协作的试行办法,以完善的制度机制推动案件检查工作规范运作。
  三是深化资源互补的办案协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重要信访举报、重大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和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发挥驻川单位的专业人才优势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资源优势,及时交流办案成果和相关资料,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法纪教育,形成协调有序、配合有力、资源互补的案件检查工作机制。
  记者:在加强“统筹联动”方面,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王:统筹联动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探索创新工作,既没有经验遵循,也没有模式参照,体制机制方面仍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前不久召开的四川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已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筹推进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之中,省纪委、监察厅将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支持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把此项工作作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在深化“五同共建”中加强中央驻川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具体而言,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央驻川单位,其反腐倡廉建设由其党组织关系所在地的纪委负责部署、检查和考核,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配合。
  二是进一步构建协作机制。主动与中央有关部委沟通联系,建立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中央驻川单位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良好合作机制。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将中央驻川单位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纳入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进一步加强归口管理。在干部教育培训方面,参照派驻派出机构干部办理,统一组织安排,试行地方纪检监察机关与中央驻川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双向挂职锻炼。充实归口联系单位纪检监察力量,加强对市州纪检监察机关统筹联动中央驻当地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形成上下联动、全域发展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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