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记者从市纪委获悉,在2013年度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市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的要求,部署廉洁过节,狠刹用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的歪风。
节假日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组织力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节假日期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改进工作作风的特殊性,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对有关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节假日期间,坚决制止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到经营性宾馆、饭店搞团拜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市内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到休闲娱乐场所消费;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非因执行公务不得在公共休闲娱乐场所停放公车。不得以活动为名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礼品用于赠送和作为福利发放单位内部职工。
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活动的行为,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举办活动或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礼品用于赠送和作为福利发放单位内部职工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的问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禁利用节假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对党员干部节假日期间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中秋、国节佳节将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相关规定,坚持早打招呼、早提醒,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节假日期间将进一步加大作风巡查力度,深入持久地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郭琼辉 记者 张义成 实习生 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