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动向。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做出了新部署,加大了惩治腐败力度,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强调要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今年5月,中央纪委着眼充实办案力量优化内设机构,王岐山书记密集约谈各部委纪检机构负责人和各省纪委书记,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处工作。
认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关系。打击预防是事后预防,虽能起到震慑作用,对个人而言已于事无补;而事前预防可将犯罪动机扼杀于萌芽状态,前瞻性预防职务犯罪是今后预防工作发展的方向。对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而言,举报线索是最值得开发的预防资源,通过对同一时期、同一类型举报线索的分析,预测职务犯罪的动向,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实现“关口前移”,救人于犯罪边缘。我们要树立预防职务犯罪是出生产力的理念,加大工作力度,取得预防腐败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做法。主要采取个案预防、行业预防、专项预防、网络预防等方式,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地方和部门共同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采取上法制课、剖析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等方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聘请相关行业的专家和业务骨干,组成预防职务犯罪专家咨询团,开展工作调研、探讨工作对策。在开展重大项目预防职务犯罪时,检察机关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在报纸上刊登预防职务犯罪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在全国率先建立了职务犯罪查询系统,向干部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单位)提供职务犯罪信息查询。
构建预防职务犯罪齐抓共管机制。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预防职务犯罪联动机制。纪委、检察、监察、审计、财政、发改等单位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对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实施联动预防,形成工作合力。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 何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