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深刻论述,既彰显了党中央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政治立场,也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意义,转变观念,理顺思路,真抓实干,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实现顺庆区“建设核心区,率先奔小康”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围绕“干部队伍廉政建设”这个重点,确保干部清正
干部清正,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基础。只有始终坚持干部队伍廉政建设这个重点,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保证党员干部作风优良、廉洁从政,才能有效确保干部清正。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涵养清正之心。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共产党人必须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精神追求。要自觉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要自觉加强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要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施教机制,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加强廉洁自律,倡导清正之行。政之本,身也,身立则政立。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对行为的自我约束、自我监管,是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有效途径。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要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利益,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监管,坚决纠正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三是加强监督惩处,恪守清正之规。确保干部清正,不仅需要自律,更需要他律。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为的监督,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行为,既是保持干部清正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筑牢“不能为、不愿为、不敢为”的廉政防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和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研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突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这个核心,确保政府清廉
政府清廉,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关键。只有始终坚持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这个核心,促进政府机关廉洁自守、公共权力规范运行,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才能有效确保政府清廉。
一是突出改革和创新,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要对现有法规制度进行调整,过时的及时废止,不完善的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做到依法确权、依法用权。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要深化财政预算决算、政府投资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干部人事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创新,规范权力运行秩序,铲除权力滥用土壤。
二是突出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运行制约化。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防止权力滥用的制度保证。要探索加强和改进监督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的监督。要做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要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问责制度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畅通监督渠道,扩大监督范围,及时处理和回应反映的问题,将政府权力运行置于监督之下。
三是突出效率和公开,推进权力运行科学化。高效、公开、透明用权,是政府清廉的内在要求。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两集中、两到位”,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要加强效能监察,建立指标体系和信息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全覆盖,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重要领域、重大事项、关键环节的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公开栏、办事指南、电子触摸屏等作用,做到主动公开、自觉公开、全面公开。
坚持“党的纯洁性建设”这个根本,确保政治清明
政治清明,是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历史一再证明,党风正,则人心顺,事业兴。只有始终坚持党的纯洁性建设这个根本,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政治文明充分发展,努力建成一个政通人和、安定有序、明礼诚信、公平公正的政治环境,才能有效确保政治清明。
一是保持党的纯洁。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保证。十七大以来,全党全社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也更加尖锐地摆在我们面前,需要我们更加注重保持党的纯洁。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深入治理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缺乏艰苦奋斗精神,严重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是严明党的纪律。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加强遵守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要经常性开展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改进党的作风。优良的党风是凝聚党心民心的强大力量。要按照中央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和完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脱离群众行为。要坚持开拓进取,教育督促党员干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着力整治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庸懒散等作风方面突出问题。要认真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条规定”和顺庆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条规定”,改进调查研究,坚持艰苦奋斗,厉行勤俭节约,下决心改进文风会风,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机制,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是发展党的民主。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始终坚持、贯彻落实。要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好人主义,坚决抵制和纠正上下级之间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搞“小圈子”等庸俗作风。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反对个人独断专行、家长制、一言堂等行为,努力营造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五是强化党的监督。公开是腐败的天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强化党的监督,推进党的事务公开透明,是增强党对群众的凝聚力、群众对党的信任度的有效方法。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质询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要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明确公开的内容、流程,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等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党代会代表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等做法,增加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透明度。要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拓展和畅通群众参与党的监督的渠道,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本文作者系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