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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思考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7-04 16:11:23
    反腐倡廉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增强科学防治腐败的能力和实效,为促进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一、在思路上要牢固树立“四个理念”

    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的根本要求。要坚持围绕科学发展抓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自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中来把握,放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去定位、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要加强对中心和大局工作的全面了解和深入把握,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科学确定服务保障项目和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要工作开展、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做到提前介入、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保障“十二五”规划等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

    树立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本宗旨是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能力和效果。要自觉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各个环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首要目标,坚持围绕改善民生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开展反腐倡廉。要把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切入点,探索创新弘扬优良作风、解决不良风气的有效方法,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要注重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着力点,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创新纠风工作载体,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努力遏制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的势头。要正确把握执纪办案的政策界限,既要严肃惩处严重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又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做到处理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监督与信任激励相结合,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树立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关键所在。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以完善惩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依纪依法惩治腐败与不断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相结合,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充分发挥惩治的警示、诫勉、震慑效应,不断提高腐败现象的遏制度和群众对惩治腐败的满意度,又注意从中发现、总结研判腐败问题衍生变化的趋势和规律,不断增强预防腐败的主动性、针对性,切实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要坚持堵塞漏洞与教育疏导相结合,既认真查找堵塞监督管理中的缺陷和漏洞,着力抓好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防控体系建设,又注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清肩负的职责使命,正确看待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树立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理念。统筹推进、重在建设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和保证。要坚持通盘考虑、多方融入、协调推进,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贯穿于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体现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要坚持统筹谋划和分步实施相统一,既要按照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从全局上、整体上把握和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又要坚持当前工作与长远任务相统一、宏观战略与微观战术相结合,做到大处着眼、小处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要坚持总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既要着力抓好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又要集中抓好牵动全局的重点工作突破,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在操作上要扎实推进“四个创新”

    推进教育机制创新。在教育对象上要体现针对性与广泛性的统一。要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重点部门和岗位的人员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要把教育面拓展到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延伸到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和家庭,拓展到全社会每一个角落。在教育内容上要体现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要坚持分层施教、分类施教,突出重点教育、党内教育、灌输教育,把党性党风党纪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作为领导干部廉政党课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教育方式上要体现技巧性与实效性的统一。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宣传部门组织的形势政治教育、组织部门组织的党课教育等其它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干部管理工作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把灌输教育与自我教育、主题教育与日常教育、统教统训与分类分层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不断强化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说服力。在教育保障上要体现制度性与持久性的统一。要强化阵地建设,拓展教育平台,建立完善教育计划、基本教育、督查考评、经费保障等制度,构建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

    推进监督机制创新。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紧紧抓住权力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公共权力的行使不偏离为公共利益服务的轨道。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加大对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紧密结合民主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督查等,开展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绩效考评,强化责任追究,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积极开展国有企业、公共企事业单位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努力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完整监控链条。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不断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整合监督资源,拓宽监督渠道,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整体合力。积极探索监督检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途径,健全监督检查任务确定、问题磋商、检查结果反馈与运用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增强监督的强制力和有效性。

    推进防范机制创新。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着力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要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准确把握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并按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前移监督关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要将现代管理学的方法特别是量化指标、质量管理、风险控制的方法运用于反腐倡廉工作,通过风险防范管理,实现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廉政工作与业务流程、自律与他律的有效结合,将预防腐败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和岗位,并用行政、组织等手段,将预防控制廉政风险的内容转变为纪律要求,使防控活动更加具体和权威。

    推进惩处机制创新。要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意识,坚持有案必查,决不手软。要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案件。针对当前少数地方和部门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抓小放大”的情况,要建立完善重大案件督导督办机制,由上级机关督导下级机关查处重点案件,要求上报调查核实和处理结果,形成一级督导一级、层级抓责任落实的运行机制。针对同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难、查处难等问题,要积极探索建立重要案件线索“下管一级”的机制。深入开展案件剖析,认真研究典型案例,查找案发规律和体制机制制度以及监管方面的漏洞与缺失,有针对性地强化教育、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在保障上要切实做到“四个强化”

    强化组织协调。要建立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章,更加自觉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做到既不缺位、不错位又不越位。不断创新组织协调的方式方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机关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增强合力上下功夫。更加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沟通、协调和监督的职能,深刻理解和正确处理积极融入与有效监督的辩证关系。要坚持指导协调与监督检查相统一,既要寓监督检查于工作指导协调之中,及时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和工作不落实的问题,又要寓指导协调于监督检查之中,通过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搞好指导协调,促进工作落实。

    强化制度刚性。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反腐倡廉建设总体科学化水平的高低。应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制定出台一批科学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监督、预防和惩治制度,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严密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预见性、权威性。要建立有效的制度实施机制,把制度的执行与责任制考核挂钩,从责任、监控、利益等方面着手,促进和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增进制度执行的公开与透明,注重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分析研究,督促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强责任追究和领导问责,对制度执行不力的进行处罚和追究,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强化科技手段。要建立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机制,依托信息程序和网络化管理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设置,前移监控关口,延伸监督监控的范围和领域。善于把信息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等运用于信访举报、权力监督、财政收支、行政审批、投诉处理等环节,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澄清是非、解疑释惑工作。利用现代科学手段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项监督,健全联网办公机制,形成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监督,搭建内外结合、环环相扣的监督平台。推进行政监察现代化工程建设,建立标准化的业务流程,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当前,尤其要注重发挥网络技术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推动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建立网上听证、网上公示机制,对重要权力行使、资金拨付进行实时监控,对决策过程加强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的腐败。

    强化队伍建设。以加强思想建设为基础,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自觉站在党和政府工作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反腐倡廉工作。以加强能力建设为关键,把教育培训作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执法执纪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在职培训、专题集训和脱产学习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优化知识结构,开阔工作视野,不断提高执法执纪能力。以加强作风建设为根本,努力使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养成勤于思考、善于创新的思想作风,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遵章守纪、严格自律的生活作风。以加强组织建设为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推进干部监督管理科学化,按照“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的要求,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秉公用权、严格自律,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作者系中共营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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