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印发以来,按照中、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武秀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把着力解决“三公”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分期分批对全市78个市级和30个县级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作风建设规定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各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作风建设规定进一步夯实,阶段性成效明显。
一、绷紧思想认识这根“弦”。 绝大多数部门对落实中央、省、市各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精神都能做到认真领会,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把如何规范“三公”经费的监管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职能部门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工作机制,为单位“三公”经费规范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特别今年来,市纪委先后对2012年公务接待支出排位靠前的10个市级部门和2013年前三季度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绷紧了思想认识这根“弦”。
二、严把监督检查这道“关”。根据省纪委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在年初印发了《监督检查方案》,每季度对市级部门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每次抽查面不低于市级部门总数的30%,全年对每个市级部门和各县(市、区)至少抽查一次。各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每月对本地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年内对直接管理的下属单位至少抽查一次。通过采取查阅资料、查看账务等方式进行的监督检查,前三季度全市共发现并纠正问题700余个,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24件,10人受到纪律处分,22人受到组织处理。
三、狠抓规章制度这条“线”。各单位围绕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以及业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漏洞,查漏补缺建立相关制度,严格防控廉政风险,均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对公车派遣、运行、节假日管理及维修费用的报销进行了明确细致规定。市、县两级部门基本做到了专门研究制定部门内的“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相关规定,对机关办文办会、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和车辆管理办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纪律管理,使“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四、产生工作成效这种“果”。通过自查与检查的不断深入,市县两级部门(单位)均按要求做到正常开支“三公”经费,大吃大喝、公款相互宴请、公车私用、违规出国(境)、公款旅游等行为基本消除。一是公务接待费与去年同期相比,普遍下降到10%以上。其中,下降幅度较大的单位同比下降幅度达到87%。二是较好地遵守了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一些单位专门在公务车辆上安装了GPS定位系统,以便对单位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从而有效避免公车私用等违规用车行为的发生。三是干部工作纪律好转,很多单位设立了机关干部去向公示牌,公布机关干部去向和电话号码,极大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密切了群众与党政机关的联系。(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