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人员不得在开会时间会客,不得私自在会议住地留客和就餐;代表、委员和会议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组织安排或参与宴请、休闲娱乐和联谊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搞摊派、拉赞助、收取钱物等;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以任何形式发放礼品、补助、代金券、购物卡、纪念品等;严禁任何人妨碍代表、委员正常行使权力,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严格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资料,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尚未公布的会议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在会场和讨论场所等照相、录像、录音和散发与大会无关的资料;合理安排视察内容,会场和讨论地点严禁摆放鲜花、水果、瓜子、香烟等物品;会议期间,不准在会场交头接耳“开小会”、吸烟、使用移动通讯工具、随意走动以及做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代表、委员讨论发言务必紧扣《报告》主题,言简意赅,避免空洞虚夸、漫无边际;严格遵守会议、活动、视察等时间安排,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必须向大会主席团或秘书处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属领导干部的,必须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讲文明、讲礼貌,爱护公共财物、讲究清洁卫生,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为“推进五城建设、打造丘区强县,建设现代生态城市”作出表率。
该县还要求“两会”秘书处和各代表团团长、各界别组组长要带头遵守会议纪律,切实加强本团、本组代表、委员的教育、引导、监督和管理,凡有违反以上纪律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后,县内其他会议或活动,都将参照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