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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安县充分发挥村(居)纪检员“四员”作用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11 17:55:34
    一是“宣传员”作用。以远程教育为载体开展政策法规培训,推动廉政文化进农村、进家庭,提升了基层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可度。

    二是“信息员”作用。开展民意“大走访”活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并向乡镇纪委反映。2012年以来,共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问题825起,转立案23起,协助乡镇纪委办案63起。

    三是“调解员”作用。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开展信访举报调查,解决疑难问题1538件,化解矛盾纠纷8425起。四是“监督员”作用。督促村“两委”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村“两委”权力运行和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蓬安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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