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到经营性宾馆、饭店搞团拜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县内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到休闲娱乐场所消费。二是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严禁公车私用,非因执行公务不得在公共休闲娱乐场所停放公车。三是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礼品用于赠送和作为福利发放单位内部职工,不得以开展活动为由滥发钱物。四是严禁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五是严禁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种活动,严禁以活动为名向基层、企业和群众收费、摊派、拉赞助。六是严禁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为由借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