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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监督管理室职能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14 10:00:00
    1.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同级党委管理干部和其他重要线索的科学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交办法和案件线索排查制度。
    2.对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认真做好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与机制。
    3.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对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环节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对办案措施,安全和保密的监督检查。
    4.对上级交办和领导批办的案件及相关事项进行督促办理。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加强对本级机关自办案件,上级机关交办案件,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
    5.对查办案件及其有关的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执行案件统计制度,认真做好各种数据的导入,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加强对案件统计资料的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
    6.抓好本室及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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