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快速查处一起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规行为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03 09:22:43
近日,营山县招监办接到市招监办批转的举报信后,高度重视,赓即组织县发改局、住建局以及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相关人员赴成都等地,对举报信中所举报的在该县工业集中区营星路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及征地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四川省泰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曾受到行政处罚、项目经理资质造假等问题展开调查。经查,该公司在参加某区一学校建设项目投标活动中,因业绩造假,于2014年1月17日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查明该公司公示的项目经理李某某没有取得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其提供的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证书系伪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以及招标文件之规定,该县相关行政部门依法依规对四川省泰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共计44.27万元)的罚款(营住建局【2014】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