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三规范”推进公共资源交易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8 08:55:41
一是规范交易行为。把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土地收储中心、国有资产处置等行政职能与发改、财政、住建、国土、国资等行业主管部门涉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划开,并整合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管理,改变过去主管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以及各自分散交易的模式。
二是规范交易过程。坚持把平台建设与全程监管结合起来,由标中监督向标前、标后延伸,制定招标文件规范格式范本,压缩人为操控空间,加强专家评标环节监督,严格执行重点工程标后检查制,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化。
三是规范交易方式。对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国有资产处置以及5万元以上的关系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等政府投资项目,一律纳入交易中心进行市场化运作。去年以来,该县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246个,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增值1.61亿元,综合溢价率达29%;政府采购节约资金766万元,节资率达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