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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强化监督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网”
来源:营山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6-04-07 18:03:55

  “有没有严守‘不带火种进山’这一底线?”“林下可燃物有没有按时清理?”近日,营山县纪委监委驻自规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深入太蓬山国家森林公园督导森林防灭火工作,织紧织密森林防火“安全网”。

  营山县现有森林面积101.85万亩,蓄积量333万立方米,入春后,随着气温回升和农事活动增加,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确保防灭火责任落实到最末端,实现“守住山、看住林、控住火”的目标,营山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采取“室组地”联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紧盯自规、应急等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围绕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物资配备、火源管控、干部作风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持续拧紧责任“链条”。

  在监督推动下,该县建立森林防灭火联防联控机制,签订防灭火联防协议书100余份,整合农村扑火队员壮大森林防灭火力量,联动达州渠县、巴中平昌和南充仪陇、蓬安4个接壤县达成联防联控协议,形成“技术共防、险情共应、资源共享”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格局。与此同时,营山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海拔较高的山区强化因地制宜,配备巡护无人机10余架、森林防灭火视频语音智能监测杆等设备50余个、修建林区公路30余公里,实现森林防灭火快速、机动。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一起人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森林防灭火容不得丝毫松懈。”为进一步巩固森林防灭火成果,营山县纪委监委注重“抓常”和“抓长”双管齐下。一方面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监督台账强化常态督导,对发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另一方面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追究机制,通过“核实—严查—反馈”全流程落实监督职责,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同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监督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精准监督检查加强森林防灭火监督工作,用纪律筑牢森林防灭火‘硬屏障’。”营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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