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亲自阅卷,为我们把紧案件质量关口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在移送审理的案件不仅程序更规范、定性更精准,证据链也更扎实了!”蓬安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蒋成琼的话,道出了该县推行“书记阅卷”制度以来的显著变化。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更是践行执纪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要求的核心体现。随着群腐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深化,案件数量逐年增加,暴露出的定性不精准,程序不严谨,取证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如何守住质量底线、破解提升瓶颈,成为蓬安县纪委监委亟待解决的关键课题。为此,该县将案件质量纳入“一把手”工程,创新推行“书记阅卷”制度,以“关键少数”的亲历性审核,倒逼案件质效提升,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质量提升,制度先行。蓬安县纪委监委精准施策,明确审核标准、细化工作流程,构建起“抽选-阅卷-通报-整改”的全链条闭环体系,从源头筑牢案件质量防线。
在阅卷环节,书记牵头、两名副书记协同,每月精准聚焦案件质量相对薄弱的乡镇与派驻机构,随机抽取3件案件,围绕证据合法性、定性准确性、程序规范性、文书严谨性等核心环节逐案“挑刺”“把脉”。审理室复审后汇总形成《书记阅卷情况通报》,明确整改事项与时限;承办部门逐项整改后,由审理室再次复核“销号”,确保问题整改不打折扣、不留死角。

为放大阅卷整改成效,蓬安县纪委监委还打破“整改仅限个案”的局限,将《书记阅卷情况通报》《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等资料全员下发、全域学习,以“一案一警示”推动“一类一规范”,让全体办案人员明确“合格线”、严守“硬标准”,主动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形成“全员强意识、全程抓质量、全面提效能”的浓厚氛围。
“个案监督”撬动“类案管控”,“书记阅卷”不仅提升了案件质量,更成为淬炼办案队伍的“练兵场”。截至目前,该县已发布《书记阅卷情况通报》3期,精准指出案件承办单位存在的30余个具体问题,同时通过“负责人检视”等方式压实责任,推动问题根源整改。
制度的成效,最终体现在一线办案人员的作风转变上。“以前办案总觉得程序走完、事实清楚就‘差不多’了,存在松懈思想。现在不一样了,书记阅卷时,连笔录和文书制作这些‘小细节’都抠得特别细。”谈起办案理念的转变,派驻市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梅奇深有感触,“正是这些逐字逐句的点拨,让我彻底明白,细节里藏着案件质量的‘生命线’,每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环节,都是关乎案件公平公正的‘大关键’。如今再办案,思路更清晰、标准更明确,心里也更有底了!”。
“得知自己办的案子被书记抽中复核,我当时心里又紧张又担心,生怕哪里出了纰漏。”回忆起“书记阅卷”的经历,徐家镇纪委干部罗翊文直言不讳。让他意外的是,书记不仅精准指出了案卷中的问题,还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手把手教他改进方法、梳理思路。“这种既严管又厚爱的方式,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与支持。现在再接手案子,方向更明确、标准更清晰,干事创业的劲头也更足了!”罗翊文的切身感悟,生动诠释了“书记阅卷”机制不仅是提升案件质量的“硬抓手”,更是凝聚基层纪检队伍向心力、战斗力的“强引擎”。
如今,这样的积极转变在蓬安纪检监察系统随处可见。“书记阅卷”的“头雁效应”持续释放,推动案件质量管控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深度延伸,“程序必严、细节必细”的理念深入人心,程序瑕疵、文书不规范等常见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案件定性精准度、条款适用准确性显著提升,从根源上破解了质量提升难题。
蓬安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书记阅卷”流程,完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拧紧质量“安全阀”不松懈。通过常态开展类案分析、强化业务培训,推动“书记阅卷”与日常监督、队伍建设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执纪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