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退费,为什么既没有领取人签字,也没有向群众转账的凭证?”在营山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双流镇开展巡察期间,一份涉及向双店村脱贫户退还新农合医保款的账目,引起了巡察人员的警觉。

图为营山县纪委监委干部在县医保局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政策,2016年至2017年间,脱贫户已缴纳的新农合医保费用应予以退还。当时,营山县医保局已将14520元医保费退还至双流镇财务账户。按流程,该镇应将资金拨付至双店村,由村里逐户退还至脱贫户手中。然而,巡察组查阅该村账目时,却未发现任何医保退费的佐证资料。
“资料查不到,那就去问问群众。”为弄清真相,巡察组一边向镇医保业务人员核实情况、调取退费户信息,一边迅速开展实地走访。
“从来没听说缴了的医保还能退,村里也没宣传过。”
“听别的村说,脱贫户有医保退费,但我们一直没收到。”
走访中,涉及退费的群众你一言我一语,虽然说法不一,但指向同一个事实——他们从未收到这笔医保退费。
意识到问题严重,巡察组随即约谈了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蔡某和负责账务的陈某。
“过去这么久,我不太清楚有没有这回事了。”谈话初期,蔡某试图以“不了解”“记不清”搪塞。但在巡察组出示镇财务转账凭证和政策文件后,他不得不承认截留医保退费的事实。
原来,收到退款后,蔡某因村里办公、保洁等费用尚未支付,便擅自将这笔钱“截留”用于村务支出。尽管内心不安,但他始终心存侥幸,未向镇纪委说明情况,直至东窗事发。
随后,县委巡察办将该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并由双流镇纪委办理。经查实,蔡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截留的医保款也已全部退还。
案件虽已查清,但暴露的问题发人深省。为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营山县纪委监委联合组织、财政、审计、医保等部门,采取“案例+业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村级财会人员培训1000余人次,持续提升基层干部的财务专业能力与廉洁意识。
同时,县纪委监委强化“室组地”联动,整合“纪委监委+巡察”监督力量,推行“职能部门督导+乡镇交叉检查”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医保征收、使用等环节问题线索,深查背后的风腐和责任问题,并通过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示等方式推动整改。截至目前,已推动完善制度18项,整改问题218个,立案49件,追缴(拒付)医保基金1181.02万元,有效推动全县医保资金管理走向规范化和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