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加油票怎么没有标注油品名称,也没有加油人员签字?”
联动监督检查组工作人员到二级公司查阅财务资料。
在一次例行的日常联动监督检查中,市纪委监委驻临江产业集团纪检监察组与该公司财务部门抽查集团二级公司下属某武装押运大队油费支出交易凭证时,一张“特别”的加油票引起了检查组人员的注意。带着疑惑,检查人员继续认真翻阅财务凭证,发现几乎每个月的运钞车加油票都夹带着一两张这样的“特别”油票。
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为了查清问题,检查人员找来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据该公司财务部职员向检查组反映,该大队共有13辆柴油版运钞车,没有其他公务车辆,机打的加油票上一般会标注“车用柴油”字样。并且公司规定,押运大队报销的每张加油票都必须有加油人员和运钞车车长的签字,那些没有标明油品名称和签字的加油票,财务部职员也不清楚情况。
“其他油票都注明了油品名称,并且有相关人员签字,这些‘特别’的油票会不会是有人夹带报销呢?”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检查组到石油公司调取了该加油卡加油明细单。随着加油卡明细单被调取出,“真相”也浮出了水面,原来掺杂在钞车加油票里面的“特别”油票竟然是汽油油票。在迅速排查相关经办人员后,检查人员锁定了某押运大队长李某。
“你们钞车都是柴油版,请你解释一下,油卡使用明细里的加的汽油记录是怎么回事?”
面对铁一般的事实证据,李某支支吾吾,满面羞愧的交代了自己使用钞车加油卡为私车加油的问题。
“我……我对不起单位的信任,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每月私自加一两次油,偷偷夹带在其他油票里,也不会被发现……”
经核实,李某利用负责管理加油卡之便,先后使用钞车油卡为私车加油55次,金额累计近2万元。李某受到了严肃处理,被公司辞退。
驻临江产业集团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联动监督常态机制,制定出台《常态化联动监督十条措施》,加强与集团党群、人资、财务、审计等部门联动协作,促进了各类监督力量整合,有效解决了监督力量不足、监督质效不高等问题。该组已联合集团财务、工会等部门开展联动监督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3个,发出工作提示函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