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叔,您5月份向我们投诉举报说没有领到耕地补贴的问题,现在解决了没有?处理结果满意吗?”
“满意满意,之前是我自己把卡号弄错了,现在已经拿到钱啦,谢谢你们啊。”
这是阆中市开展电话回访督查民生诉求类信访件办理成效的一幕。
阆中市纪委监委始终将推动解决群众诉求和困难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三个专班”工作开展以来,阆中市纪委监委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诉求类信访办理情况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一个切入点,探索实行“红黄灯”预警提醒机制,督促全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聚焦快速高效办理群众诉求类信访问题,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惠及民众。
“你社区李国安等群众反映,升钟水库放水到不了2社,影响群众栽种水稻的情况已经超出办理时限,且你们也未说明情况,提请延时办理,现对你村予以‘黄灯’警示,请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按时销号。”今年4月下旬,由于办理民生诉求信访缓慢,飞凤镇凤鸣社区收到镇纪委发出的一个“黄灯”预警通知。
接到“黄灯”预警通知后,凤鸣社区向镇纪委说明情况并加紧了办理速度,组织社区群众对2社的水渠进行修缮,先帮助群众解决了栽种水稻的燃眉之急。后又经过协调社区在外发展较好的乡友捐资建设了提灌站,解决了2社1000余亩农田的灌溉问题。
“有了这个‘红黄灯’预警机制之后,民生诉求类信访办理质效明显提升。”阆中市飞凤镇纪委书记刘鑫说起这个便滔滔不绝,今年以来,飞凤镇通过这个“红黄灯”预警机制解决了一批民生难题,群众满意度大大提升。
阆中市纪委监委根据相关规定,将民生诉求类信访件转办给相应的承办部门,并对办理时间和结果探索实施“红黄灯”预警机制。距限定办结时间不足5天未办结的亮“黄灯”提醒;连续2次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亮“黄灯”约谈;连续两次“黄灯”预警的均实行亮“红灯”警告,并由承办人员向乡镇(街道)纪(工)委说明理由。对无正当理由,由乡镇(街道)纪(工)委严肃追究承办人员责任,并向党(工)委建议扣减该人员年度考核分值,对受到“红灯”警告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据悉,“红黄灯”预警机制实施以来,阆中市纪委监委通过预警督办民生诉求类信访件394件,共发出“黄灯”预警27次,发出“红灯”警告9次,印发专项督查通报3期。与此同时,定期组织人员对民生诉求类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电话回访督查,对回访过程中反映相关办理人员服务态度差、效率低、问题解决不到位等群众不满意问题作为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优先调查核实,全力发现并纠正服务群众过程中的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已先后开展电话回访督查160余人次,收集梳理相关问题线索2件,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工作责任,让群众切身感受到诉求有人听、有人管、有人办。
“开展‘红黄灯’预警督办机制,让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推动了群众信访件的减量和满意度的提升。”阆中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化此项工作,通过强有力的监督,倒逼各承办单位主动担当作为,高质高效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