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上班走进机关一楼大厅,都能看到《党员干部犯错苗头迹象和问题现象180条》的内容,促使我们常省吾身,常思己行,同时也为我们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遵循……”嘉陵区纪委监委党风室干部刘泓伶感叹道。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党员干部的监督监管,嘉陵区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梳理,结合内部监督和案件查办实际,围绕政治、组织人事、经济、公务、生活、社交等方面,梳理出党员干部“犯错苗头迹象和问题现象”清单180条。 “执纪者必先守纪。‘180条’首先用于加强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对于超过6条及以上苗头迹象问题的干部,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嘉陵区纪委常委弋欣可说道,“180条”就像一面廉洁之镜,让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能时刻对照检视自身,时常思考自己“进纪委为什么、在纪委干什么、出纪委留什么,并严格按照“180条”约束自己的言行,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斗争本领。 对于苗头迹象和问题现象超过10条或者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干部,嘉陵区纪委监委坚持深挖问题线索,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 嘉陵区纪委监委召开会议时“红榜区”单位签到。 一边拧紧干部思想“总开关”,一边用好制度约束这条“硬手腕”。今年以来,嘉陵区纪委监委探索出台了《“红白榜”管理制度》等文件,具体内容涉及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不断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促使其加强作风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权的良好局面。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是永恒的时代课题,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相关机制,探索‘180条’面向全区党员干部的推广使用,不断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再添新动力。”嘉陵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