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进一步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南充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南充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马克敏(女)、吕志华(女)、朱华(女)、刘诚、李建冰、张敏(女)、陈华(女)、罗镭、郑凌霞(女)、赵芳(女)、梁琛为南充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8月。
南充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