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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被“污染”之后
来源:四川党的建设        发布时间:2020-05-12 08:47:12

 

  “由于对自身要求不严,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淡薄,没有将党规党纪铭刻于心,面对诱惑,我心存侥幸,最终受到了纪律的严惩。请各位领导、各位同志以我为戒。”这是南充市营山县生态环境局干部周某在该局4月9日召开的警示教育会上的深刻检讨。

 

  2019年12月,南充市营山县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康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2020年4月,该局又有4名干部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短时间内,南充市营山县生态环境局5名干部职工先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甚至被移送司法机关,营山县纪委监委决定组织该局全体干部职工召开警示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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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局系列案件的发生,相关人员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既有他们自身信念不坚定、法纪意识淡薄的原因,同时也充分说明局党委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大家一定要痛定思痛,以案为鉴,举一反三……”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司钊对发生在南充市营山县生态环境局的几起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对南充市营山县生态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警示谈话。

 

  营山县纪委监委还组织南充市营山县生态环境局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失守的底线——营山县三起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并要求人人谈心得、写体会,确保让每一名干部职工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南充市营山县生态环境局一名干部在参与了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后谈道:“以前总觉得违纪违法的事情离自己很远,现在才明白身边的诱惑无处不在,稍有不慎就可能跌入‘陷阱’、坠入‘深渊’,走上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在以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防微杜渐。”

 

  面对连续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南充市营山生态环境局不回避、不遮掩,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进行整改,并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不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严防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再次发生。截至目前,该局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3个,已整改11个,两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查找出廉政风险点位19个,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4项。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营山县纪委监委既注重减存量、又重视遏增量,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按照“一案一警示”要求,通过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当事人在支部讨论会上做现场检讨、编制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片、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等方式,用好身边反面教材为身边人敲警钟、醒脑子,让冷冰冰的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以案明纪、洗涤灵魂的“一堂课”。

 

  2019年以来,营山县纪委监委在案发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12场次,组织领导干部旁听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审理2次,组织100余人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13部,通报曝光典型案例76件93人。(作者单位/营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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