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发送“提醒函” 确保清明节更“清明”
来源:南充日报        发布时间:2020-04-07 09:55:55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嘉陵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温馨提示:绿色文明安全祭祀,廉洁文明安全过节……”为激浊扬清树新风,清廉过好清明节,3月31日嘉陵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通过微信、提醒函等方式向综合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节前提醒教育。

 

  据了解,此次嘉陵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向嘉陵区委办、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等6家综合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节前提醒教育。要求相关人员带头严守各项纪律和法律规定,倡导绿色文明安全清廉过好节,自觉做到“八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祀活动;严禁违规报销个人祭祀活动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或用公款购买私人祭祀物品;严禁搞铺张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祀活动中违规用火),让清明节这个缅怀先人、寄托哀思、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节日更“清明”。

 

  据悉,为突出提醒教育,注重抓早抓小,做到防微杜渐,嘉陵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大胆推行“提醒函”制度。对查找出的风险点以提示函的形式进行廉政提醒,积极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1至3月,共向各综合监督单位下发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提示函8份。

 

  “‘提醒函’制度的推行,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确保了综合监督单位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嘉陵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组相关负责人说。(杜成澄)

友情链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廉洁四川
廉洁顺庆 | 廉洁高坪 | 廉洁嘉陵 | 廉洁阆中 | 廉洁南部 | 廉洁西充 | 廉洁仪陇 | 廉洁营山 | 廉洁蓬安 | 南充新闻网
ICP备案号:蜀ICP备16033899号-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