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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四川转载:南充市“100个不准” 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法纪约束
来源:廉洁四川        发布时间:2018-05-14 08:58:11

 

  为进一步巩固良好政治生态,南充市委办、市政府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强化法纪约束持续正风肃纪“100个不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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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党员干部学习《“100个不准”规定》

 

  《规定》紧扣肃清拉票贿选案余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紧扣管住权钱人、规范责权利,从10大方面100个小项,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行为规范和准则。

 

  在“严格国土资源管理”方面,要求依法依规管理,守住红线、用好资源;在“严格财政资金管理”方面,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使用绩效;在“严格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在“严格工程项目管理”方面,要求坚持三大原则,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审批和工程招投标;在“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方面,要求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把紧缺编制资源服务于大局工作;在“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要求严防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选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在“严格干部人事管理”方面,要求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在“严格执行干部纪律”方面,要求坚持遵纪守法在前,切实规范党员干部言行;在“严格城乡建设管理”方面,要求大力整治突出问题,全面规范开发建设管理行为;在“严格民生领域管理”方面,要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规定》还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具体负责教育、管理、监督和处理工作,对违反“100个不准”的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作者:王明凤赵彬宇||编辑:潘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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