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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纪委曝光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南充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7-09-28 17:55:19

 

  1.四川省阆中市供销社主任牛小勇公款国内旅游的问题。牛小勇在担任阆中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兼任盛达经贸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期间,借组织乡镇人员赴福建省平和县考察红肉蜜柚产业之机,组织职工公款旅游,开支共计13万余元,在供销社报账。此外,牛小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规报销经费予以收缴。

 

  2.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府南社区书记刘彪等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4年至2015年,刘彪与晋城镇府南社区副主任刘英、副书记衡周荣商议,决定将社区各单位以支持社区建设的名义剩余的赞助费以及晋城镇政府拨付的2014年、2015年办公经费等共计9万元用于发放社区干部补助,其中在2015、2016年春节前分别给社区干部违规发放补助5万元、4万元,刘彪个人领取2.1万元,刘英、衡周蓉分别领取2万元。刘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英、衡周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领取的补贴全部被追缴。

 

  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国土分局纪检组长唐发林违规操办其女婚宴等问题。2017年5月23日,唐发林为其女在高坪区“天来大酒店”举办婚宴,其所在单位33名职工参加婚宴,并收受礼金合计7000元,唐发林在组织函询期间已退还全部所收礼金。同时,唐发林还存在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金凤镇兵马塘村党支部书记唐勇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等问题。2017年1月3日,唐勇为二儿子在金凤镇“大胡子餐厅”举办婚宴,收受20名群众所送礼金2300元。同时,唐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礼金已全部退还。

 

  5.四川省营山县渌井镇安乐村党支部书记丁其民违规操办其儿子乔迁宴的问题。丁其民之子于2016年6月在营山县城“锦绣豪庭”购买了住房一套。2017年6月(县委巡察办巡查渌井镇期间),丁永辉在营山县城“鲜尚轩”为其子操办乔迁宴,邀请了村民7人赴宴,收受礼金1400元。在调查期间,丁其民主动退还相关人员所送礼金1400元。丁其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局局长苟安勇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4月28日,苟安勇为促成某禅院复建工程被核准招标立项,帮助联系了区发改局工作人员去工程现场查看,苟安勇收受该禅院管委会代理主任释某某所送的现金4000元。苟安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7.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秋垭乡社事中心主任赵三智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的问题。2017年8月9日,赵三智在南充市仪陇县秋垭乡场镇“美佳酒店”为其女操办升学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受礼金,在当地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赵三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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