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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南充市党政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
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31 08:25:00
    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今年以来,南充市党政领导班子认真履行职责,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整体工作格局,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川东北区域中心城市和成渝经济区北部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坚持“一岗双责”,重视反腐倡廉

  (一)注重统筹谋划,分解工作责任。市委常委会12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政府常务会9次研究部署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全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8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每项任务都明确一名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一个牵头单位具体负责,进一步完善了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注重率先垂范,做到常抓不懈。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逢会必讲、常抓不懈、从严要求和管理干部队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分批组织市“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到省法纪教育基地成都锦江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市委常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逐一进行考核,到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查找原因,督促整改。

  (三)注重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随案检查有关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对5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考核、“一票否决”等制度,把责任制考核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因社会评价排位靠后等原因对48名县级领导干部的评先评优进行了否决。

  二、坚持标本兼治,强力遏制腐败

  (一)加强宣传教育,促使党员干部不愿腐败。深入开展“学党章、读党史、上党课”活动,以维护党章为重点推进纪律建设。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带头为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9场(次),邀请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为市委中心组作反腐倡廉专题讲座,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通过视频直播同步接受教育。开设“嘉陵江清风讲堂”,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在西山广场举办“清风浩荡”反腐倡廉文艺展演,万余名党员干部受到教育。分行业、分系统通报近几年的信访举报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使公职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对53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教育和廉政知识考试,引导领导干部把好廉洁关。对有苗头性问题的42名党员干部及时进行关爱教育,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注重廉政风险防控。规范“一把手”权力,落实 “三重一大”等民主决策制度,建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制度,出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廉实施办法》, 所有“一把手”通过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等方式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2名县(市、区)委书记、2名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报告了相关情况,出台《纪委委员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市纪委委员对6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巡察。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市1368位市管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10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并纠正问题46个。出台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度,对44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进行了“地毯式”清理,督促各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布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加强责任追究,出台行政过错责任、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责任、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等追究办法,对12名责任人进行了追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使党员干部不便腐败。通过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营造不便腐败的氛围。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行“文建明工作法”,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全面委托代理服务。加强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探索建立“社区110”和“大党委”工作机制,整合社区监督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国资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加强党纪法规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夯实国有企业党风廉洁建设的基础。

  (四)加强案件查办,促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把查办案件摆在重要位置,1至9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初核案件线索500件,同比增长23.8%;立案382件,同比增长13.7%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4人,其中处理县级领导干部8人,开除党籍4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人。检察机关立案71件,追究刑事责任95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46人。重点查处了招投标领域案件,对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立案36件,处理 43人;查处了教育系统腐败案件2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查处了损害投资软环境典型案件6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人;查处了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16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4人。对蓬安县委书记袁某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进行调查。

  三、坚持综合治理,促进廉洁自律

  (一)开展集中整治,优化发展环境。开展投资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和“不花钱、不请客、不送礼就不办事”等问题,受理群众投诉602件,收集意见建议312条,协调解决问题249件。常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将 40个重点企业作为“南充市企业负担监测联系点”。开展低效闲置用地专项清理,共清理出低效用地107宗4058亩、闲置土地162宗5191亩。对统筹城乡发展、重大项目实施、民生工程推进和新农村建设开展常态监督,重点抽查13次,发现和纠正问题56个。

  (二)加强作风建设,维护良好形象。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出台“九项规定”,着力解决“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118个市级部门(单位)、9个县(市、区)的82个部门(单位)贯彻落实规定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并纠正问题678个,立案查处“四风”典型案件7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人,组织处理22人。对接待费较高的10个市级部门和执行规定不严的8个市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个别典型案件和问题进行通报,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规章制度,着力进行规范管理。从检查情况看,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5.2%、会议同比减少35.8%,简报同比减少39.6%。

  (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包案和机关干部联村帮户活动,开展送温暖活动1900余次,慰问贫困群众5200多户,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3000余件(次),化解矛盾纠纷560余起。深入开展教育系统乱收费、乱办班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办违规办学案件12件,处理校长5人,免职1人。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会议并接受警示教育。认真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对公立医院“开大处方”、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16个。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和低保资金的监管,严格规范审批发放程序,认真纠正优亲厚友、不公开透明等问题。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全面启动“金保工程”。加强对人事考录(聘)工作的监督,确保各类人事考试规范有序。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问题的专项检查,着重治理垄断行业乱涨价、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6件,查出价格违法金额400余万元。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00多起。

  (四)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正义。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初始提名机制,试行署名推荐干部制度,深入开展竞争性选拔提名人选工作,严格推荐考察参会范围和推荐考察程序,注重征求各方面意见,坚持常委会票决制,切实做到把群众认可、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出来。加强“开放型、责任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建设。坚持公开透明,继续开通“阳光政务热线”, 33个政府组成部门在媒体公告政务承诺,确定每月第四个星期三开放2个部门实施“行政办公开放日”活动,通过市政府官方微博即时发布重要政务信息,与网民即时互动;坚持还政于民,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在确定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时,根据市民意见,新增了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都京集装箱码头进场道路、滨江南路综合改造工程,原列入建议名单的西河绿道、西山运动场地下停车场、北湖广场地下停车场等10个项目则暂缓实施;坚持简政放权,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8项、下放44项、转为服务事项43项、保留89项,保留和转为服务的审批项目平均提速70%以上,使我市成为全省审批项目最少的市。

  (五)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廉政规定。认真治理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坚决禁止领导干部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红包”礼金、商业预付卡等,设置“廉政专户”,督促将无法拒收的“红包”礼金统一上交至“廉政专户”收缴国库,对案件查办中反映出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逐一纠正,对蓬安县国土资源局违规向上级检查组赠送“红包”礼金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认真治理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通过明察暗访、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加大检查力度;认真治理公务用车问题,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核定编制、限制排气量,未经审批购买的不仅要处理当事人,同时不能上牌照,坚决禁止公车私用行为,非公务行为使用公车,必须交纳相关费用;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敛财问题,规定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不得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和单位的财物,不得动用公车、公物,不得大操大办等。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停止了两个建设项目。

  四、坚持强化职能,提振反腐信心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构的职能,集中力量加强监督、惩治腐败,提升反腐败工作的信心。

  (一)创新反腐败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强力反腐。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建立纪检监察、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印发《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查处案件协作配合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加强情况沟通和案件线索的移送管理。建立中省驻市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联动机制,实现目标同向、资源同享、防线同筑、廉洁同创、民心同聚。建立片区协作机制,成立市级部门6个片区协作组,整合部门监督力量,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二)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突出重点聚力反腐。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职能,增加编制、增设机构,增加案件检查室。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可不由纪委牵头或参与的,一律退出。对纪委书记的分工进行调整,一律不再分管工程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维稳等,既解决既当“裁判员”又当“动运员”的问题,又突出主业,凝神聚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加强监督组织建设,增强力量全力反腐。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26个市直部门各增设了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市直机关中的350个党支部(总支)全部配备纪检委员;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全市421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纪委(纪工委),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376名。加强“两新”组织中的纪检组织建设,全市138个“两新”组织设立纪委或在党支部(总支)配备纪检委员。加强村(居)监督组织建设,在村(居)“两委”换届中同步选配村(居)监督委员会和村(居)纪检员,并将监督委员会主任和纪检员的误工补贴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了村(居)监督工作有组织机构、有专门人员、有工作保障的问题。通过层层强化监督组织建设,增强了反腐败的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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