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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4 09:49:39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月1日,《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食品相关产品指的是什么产品?

 

食品相关产品是指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提出了哪些要求?

 

《暂行办法》要求生产者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把好原辅材料进货关、生产过程控制关、产品出厂检验关,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办法》还要求销售者建立并落实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不得销售“三无”产品和无证产品。 

 

办法对事前许可、事中检查、事后惩处具体涵盖了哪些内容?

 

《办法》规定了涵盖事前许可、事中检查、事后惩处的全过程闭环监管体系。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和全覆盖例行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名录数据库,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施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明确监督抽查不合格等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标签标识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办法》规定,产品外包装应标注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标号等内容,并要求清晰、真实、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办法对食品相关产品的法律责任是怎么明确的?

 

《办法》建立了食品相关产品严格的法律责任制度,对食品相关产品法律责任予以明确。目前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对应增设违反原料禁止性行为、违反管理制度和事故处置等有关情形的处罚。

 

校园食品安全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孩子们在学校食堂吃得好、安全吗,家长们总有一些疑虑,那么对此你们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如何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的?

 

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局监管重点,今年从2月中旬开始,我局就与市教体局、卫健委和公安局联合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主要是学校食堂、学校集中供餐配送单位和大宗食材供应商,以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

 

那这个检查工作具体是怎么来推进的?

 

检查分三步进行,一是督促学校在开学前完成食品安全自查,二是区县市监局对属地学校进行全覆盖检查,三是市级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检查的重点是校长(园长)负责制和陪餐制落实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防控机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进货查验、加工过程控制、设施设备及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督促学校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学校对大宗食材进行集中采购,并建立快检、抽检机制,防止肉、蛋、蔬菜农残、兽残超标。目前,我市正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并接入市监“一键溯”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即时预警、远程指导、线上监管,提高校园食品监管效率,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除了学校内,学校周边的潮汐小吃街、流动小吃摊的食品安全也不容忽视,那么这些摊位的食品安全是怎么监管的?

对于校园周边小食品经营店、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的监管,我局主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规范准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制度,督促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按照证照核定的类别、范围经营。二是加强指导。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并执行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强化监管。严查证照是否合法有效,食品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加工过程控制是否规范,督促整改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加大对经营过期、变质食品及非法添加等食品经营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执法震慑。

 

养老机构食品安全

 

校园及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事关“一老一小”,是全社会共同关心的大事。那么对于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又是怎么监管的?

 

去年,我局与民政、消防部门一起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了一次全覆盖的联合交叉检查,食品安全是其中重点。通过联合摸排,综合研判,对一些食品安全无保障的养老机构进行了撤并,督促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养老机构进行了整改,对部分加大硬件设施投入、规范食品安全管理的养老机构进行了奖补,有效激发了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主动性、自觉性。近日,我局联合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发文开展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从强化部门联动,完善联合抽查、信用管理、质量评价等机制入手,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推动环境条件及硬件设施全面改善,指导健全管理制度机制,督促风险隐患整改到位,实现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网络餐饮安全

 

现如今,外卖受到不少年轻人的青睐,食品安全问题也引发不少人的担忧。请问市场监管部门有哪些措施确保外卖的食品安全?

 

近年来,我市网络餐饮发展迅速,入网主体已达5000余户。为防患食品安全风险,我市连续开展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方面压实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其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入网审查登记、线上信息公示和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等管理工作,强化对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入网餐饮单位的线下检查,重点检查入网主体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公示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环境卫生、清洗消毒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或者立案查处,确保整治效果。

 

有的人说点外卖时可以通过查看店铺信息和店铺照片来确认是不是实体店,或者是平时熟悉的店,这样就能吃的更放心,这是有依据的吗?

 

对于网络餐饮的选择,可以给观众朋友提以下建议,一是选择有实体店、证照齐、距离近、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二是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污染风险;三是及时食用,不要长时间存放,必要时再次加热后食用;四是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药品安全

 

有网友咨询,说最近在药店买药时发现,相同名字的感冒药在不同的药店销售价格不一样,有的相差好几块钱,这种情况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我国对药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药品经营主体自主确定销售价格,相同药品在不同的药店可以有价格差异。另外相同名称的药品价格,与药品的规格、含量、生产厂家等有很大关系,建议你在药品购买时进行比较选择。

 

最近是流感的高发期,不少市民朋友发现药店治疗流感的药品销售价格大幅提高,这是合规的吗?

 

目前我们加强了治疗流感相关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由于市场涉流药品供应紧张,奥司他韦等药品购进价格较高,导致零售销售价格高。如果在购进成本未明显增加,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将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法严厉打击。

 

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加强药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药品质量安全是确保群众用药安全的根本前提,是药品全产业链监管工作的核心内容。根据药品安全风险特点,市级及县区级药品监管部门,主要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药品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原则》,采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监督检查、有因检查、延伸检查以及药品抽验等方式和手段,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贮存、保养、销售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通过严控药品购销渠道、规范药品存储管理,严防假劣药流入社会,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人民群众发现药品可能涉及假药、过期药等情形,请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或者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举报。

 

网友咨询问题

 

有网友咨询,说前几天和朋友一起逛街,在高坪区一个服装店买了一件外套,价值500元左右,老板说7天内只要标示标牌还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可以无理由退换货。第三天发现外套有些掉色,就找到老板退货,但是商家却说不能退,只能换货,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他的权益?

 

这种情况是一种典型的消费纠纷问题,商家承诺不履约,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纠纷,是可以向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由我们来调解处理。消费者可以按照我们刚才说的三种途径进行投诉,拨打12315电话,用12315小程序,到高坪辖区市场监管所进行投诉。这里我们要强调,商家只要进行了承诺,就必须履行承诺,他说7日内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退换货,只要符合承诺的条件,消费者就有权退货退款。

 

有网友咨询,说他上个月在嘉陵一个家具店买了一套沙发,价值1多万元,签了合同,交了2000元定金,但是后来觉得价格有点贵没就不想买了,商店说厂家已经生产了,不同意退定金,我当时拨打了12315热线,嘉陵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也组织了多次调解,但是最后没有达成一致,请问这个该怎么办?

这也是一个典型的消费纠纷案例,市场监管局接到很多类似的投诉,就是买了产品或服务,交了定金又不想要了,但是商家不退定金,希望我们介入调解退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消费行为是一个民事行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是民事主体两方,应当承担各自的责任义务,尤其是缴纳定金、签订合同,就对双方有了约束,某一方违约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说,消费要对自己的消费行为负责,经营者要对自己的销售行为负责,消费者不想要的行为从某种程度上说其实就是“违约”了,就要看你合同约定违约怎么解决了,若你的合同上约定了消费者不满意可以退定金,那当然经营者就应该履行约定,但往往这种情况很少,就算是我们介入调解,往往双方也要让步,消费者也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你已经通过12315热线进行了投诉,我们的工作人员也进行了调解,根据《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消费纠纷调解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我们只能调解终止,并建议双方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比如你这个问题,还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请你把合同、发票、送货时间、双方谈话等相关证据保留下来,以备后续之用。

 

有网友咨询,说家中更换智能电表后,感觉走字会“快”,这是怎么回事呢?

 

电能表属于国家重点管理的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须实行强制检定。换新表后,有些市民感觉新装的智能电能表比原来的表“走得快”,用电量比原来多了。其实这并非新装的智能电能表不准,而是由于旧电能表受工艺和材质的局限,长期使用出现磨损及污垢阻塞所致。新装的电能表灵敏度较高,计量准确,连待机耗电等微小电量都能精确计量。所以给人造成新表“走得快”的错觉。

 

说到这里,有细心的市民反映,家里的水表在不用水时指针也会缓慢转动。为什么不用水,有时水表也会转水费呢?

 

水表是供水企业和广大居民用户结算用水量的计量器具,属于国家重管理的计量器具,用于贸易结算的水表须实行强制检定。这种现象其实并不是水表本身有问题,而是由于管道内残留有空气,在水压波动时产生水的流动,造成指针缓慢转动。因此,如果您较长时间不用水时,应尽可能关上自来水总阀门,以彻底截断水源。值得提醒的是,这种情况的发生,有时可能是水管(或抽水马桶等)漏水所致,应注意及时检查报修。

 

网友咨询,说前些天电梯维保公司说,小区的1部电梯的钢丝绳有1根断股了,需要全部更换4根钢丝绳。我们认为应该只换断股的那1根钢丝绳就行了,没有必要把另外3根都同时换掉。电梯维保公司却坚持要同时换掉4根钢丝绳。请问维保公司的说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对这个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在2020年有一个答复。其主要意思是:电梯的修理或维保单位应当对修理或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相关法规未强制规定钢丝绳每次更换的数量;一般来说,用于电梯悬挂装置上的钢丝绳需要更换时均同时更换。

 

上周,区市场监管局来我们商场检查,说我们用的中央空调的蒸发器、冷凝器属于压力容器,需要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但我们的中央空调安装了几年,一直没有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现在报检和办理使用登记又需要相关资料,但有些资料已经遗失,我们怎么办?

这个问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在2016年给陕西省局有一个复函:对于制造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制造监督检验合格、技术资料缺失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到制造单位补齐资料;对于制造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已不存在或不能补齐所需资料的,可由使用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通过检验或合于使用评价等技术手段,确定设备的安全状况,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制造单位补齐技术资料。补齐资料后,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

对于不能确定制造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或确定是由无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不得继续使用。

 

个体工商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已经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群众都十分关心的一部政策法规,请简要介绍下条例的出台背景和意义。

 

截至2022年9月底,我国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1.11亿,占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带动就业近3亿人。个体工商户已成为我国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以登记和管理为主要内容,支持发展的措施不明显。此次实施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突出了服务发展的鲜明主题,从各方面提供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依据和手段,真正成为个体工商户的“主体法”。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哪些渠道选择一站式开办服务?

 

目前,个体工商户登记有线下、线上两种途径。线下在各地市场监管所办理,线上在手机端营商通App或电脑端四川政务服务网办理,且均可实现全程在线网办。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2.经营者身份证件复印件。3.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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