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南充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仪陇县纪委监委对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姜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并收受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姜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姜军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仪陇县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