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仪陇县委批准,仪陇县纪委监委对仪陇县板桥乡原党委书记舒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舒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舒勇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仪陇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仪陇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舒勇开除党籍处分;由仪陇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